黑龙江拟立法规范和保护电信设施建设
11.03.2015 17:09
本文来源: 通信管理局
近三年来,黑龙江通信业平均每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1亿元,新增移动电话基站超过1.6万个、光缆线路超过5万公里,在激发老工业基地活力、推动全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行业发展中,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较为突出,电信基础设施盗窃损毁较为严重,社会将电信设施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理念淡薄等。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全省光缆被非法强拆约1069起,基站非法损毁或搬迁约491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6246.2万元;因居民阻挠无法在选定站址建设基站超过1200个,光纤升级改造因居民阻挠无法建设基站超过700个,电信施设保护难、建设难成为制约通信业发展的“顽疾”。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必须立法先行。从2014年5月开始,省通信管理局将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立法纳入重点工作,探索以推进地方法律建设促进电信设施建设规范和保护之路。在与省政府法制部门积极沟通的基础上,省通信管理局成立了电信地方立法筹备组,刘茂先局长亲任组长,三大运营商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同时精选业内法律专业人员组成立法专家组,负责地方电信立法的落实协调工作。2014年10月,集全行业之智的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初稿形成。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今年2月,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省通信管理局与省人大城建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等地,开展立法前的调研工作,全面了解社会、行业对电信设施规划、建设和保护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初稿,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此次征求意见稿共5章35条,从电信设施规划与建设、电信设施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政府和部门职能、建设总体要求、安全保障义务和禁止行为,以及违反条例的处罚规定等。据悉,面向社会和行业征求意见后,省政府法制办将主持召开三轮讨论会,充分研究法律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终稿,于2015年6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赵春玲)
(编辑:hlj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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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5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