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持续坚持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
2010年12月至2014年5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组历时三年半时间,对我省包括森林防火工作在内的多个行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巡视、监督检查,开创了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的先河,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逐年稳定好转。为继续强化法规制度和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2014年起,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继续推进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分别在春秋两个防期,分7次以明查、暗访方式,查看内业、实地检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全省主要林区的37个市(县)防火办、89个基层林场进行了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各地森林防火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重视程度普遍较高。全省春秋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后,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部门能够认真分析研究,组织召开市(县)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和责任。
第二,责任制有效落实。各市(县)、乡政府和森防部门层层签订了防火责任状、场村联防协议等,各级森防指成员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落实了防火包片责任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林地经营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
第三,宣传教育比较深入。各级始终坚持“防胜于救”的思想,坚持教育先导,研究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将省政府防火命令在各县(市)区、林场予以张贴,并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警示牌和防火旗帜等形式,大力宣传防火工作。
第四,紧盯重点环节。一是着重加强了野外人为火源管理,继续深化、细化入山实名登记制度,看住重点人,对重点林区、景区、草塘、农林交错等重点火险区增派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在重点时段,加倍强化火源管理措施。二是坚持靠前驻防,在两个防期,特别是紧要期,各地根据各林场的防火形势,把兵力、装备投送到重点火险区域,担负防、扑双重任务,为“早发现”和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奠定了基础。三是抓好扑火队伍建设,各地的专业扑火队人员、装备配备齐全,都能按照计划,及时组织开展训练和演练,专业队伍扑火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各林场也组织成立了自己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了扑火机具,遇有小的火情,能实现快到位、快扑救。
第五,防火保障基本到位。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林业部门在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能积极多方筹集资金,努力解决防火的基本保障问题。一是投入资金维修了防火车辆、灭火机械和防火道路,从硬件上基本保证了防火工作的需求;二是投入资金改善了专业队的住宿和饮食条件,进一步调动了扑火队员的积极性;三是投入资金购置了实用管用的性价较高的灭火设备。这些举措都稳步提升了我省森林防火基础保障水平。
第六,在抓防火上有新探索。七台河市在乡镇级成立了以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指挥部,将各直属林场防火工作纳入到各乡镇管理;伊春市结合扑火指挥需求,不断改进、完善扑火信息指挥系统;漠河县推进以副养兵政策,针对专业队员收入低、招人难的问题,大力发展旅游业、种植业和养殖业;呼玛县细化责任体系;嘉荫县防火工作人员主动为农户提供出行方便,增进林农感情交流;孙吴县细化了火源管理责任网格。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也发现了部分地区、单位存在着麻痹大意思想、可燃物载量高、工作不尽心等较大隐患,同时各地普遍存在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较大、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强、队伍综合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省防火办将继续适时开展全省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发现问题随时进行实名通报,并提出相关整改建议,以督促检查促进黑龙江省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队伍建设、基础保障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