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将定期公布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20.01.2016  17:04

据悉,近日环保部下发《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监管,督促企业达标排放,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在各地已经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基础上,各地要按季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按照名单筛选原则要求,各地超标企业名单来自污染源监控中心统计的当年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范围的国控企业。统计的超标因子是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每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有效日均数据超标率在80%以上的,列入对社会公布的国控企业超标名单。

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控企业名单将通过中央媒体、环境保护部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发布。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应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现的国控企业超标排放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

今后将逐步加严超标名单筛选标准。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已经发现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法被予以通告,并通过相关媒体、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

(来源: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