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哈尔滨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智库人选的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发展需要,更好地聚集整合和统筹利用各类文化人才,拟建立哈尔滨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智库,现面向社会接受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一、推荐对象
哈尔滨市行政辖区内(含区、县)从事党政文化、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宣传、出版发行、文化艺术、基层文化、新媒体新业态、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对外交流10类宣传文化人才(含哈籍或有在哈工作经历的专兼职文化工作者、民间民俗文化传承人)。
二、资格条件
入选人才智库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创新精神、一定的业务专长和工作经验,在本行业、本领域业绩突出。推荐人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党政文化人才
在中省直驻哈单位、市直、各区、县(市)党委政府、群团部门中从事宣传思想文化管理工作2年以上,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绩突出,作风正派,能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
(二)哲学社会科学人才
在社科院、院校、科研院所、党(干)校及相关单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员。所研究课题及成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党政部门的决策中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三)新闻宣传人才
在新闻媒体单位工作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工作,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四)出版发行人才
在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发行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有较强组织管理和营销能力的人员。
(五)文化艺术人才
从事文学、戏剧、音乐、美术、影视、舞蹈、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戏曲表演、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文化艺术类的专兼职人员,获得过市级以上奖项。
(六)基层文化人才
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中,能充分发挥组织、指导、示范作用,扎根基层的农村乡土文化能人、街道(社区)文艺骨干、民间民俗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七)新媒体新业态人才
从事网络、移动电视、手机、数字动漫、网络游戏、数字娱乐产品、数字出版、文化创意策划、广播影视制播技术等新领域的人员。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应用推广能力或管理能力,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
(八)经营管理人才
熟悉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具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市场开拓意识和能力较强,经营管理业绩突出。
(九)专业技术人才
在文化专业技术领域工作,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等方面能力较强的人员。
(十)对外交流人才
从事对外宣传、国际传播、对外交流、对外合作、研究、翻译、对外出版和对外文化贸易等领域业绩突出的人员。
三、推荐时间
2014年6月25日至7月25日
四、程序要求
(一)申报
入库人才的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1.组织推荐。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宣传工作部门、中省直驻哈单位宣传工作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本系统内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进行动员,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把关后进行汇总,统一推荐。
2.个人自荐。凡符合推荐条件的自由职业者,经所在街道(社区)进行政治审核后,出具相关证明,并填写《哈尔滨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资源信息表》,将自荐材料报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3号,市委2号楼宣传部办公室340室)。电子版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审核
推荐工作结束后,由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对推荐或自荐人选进行复查,提出审核意见,将符合推荐条件人员正式录入哈尔滨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智库,建立个人档案。
五、培养措施
(一)资金扶持。对入库文化人才,将在重大课题研究、文化艺术创作、专著出版、文化项目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特别是在市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省文化事业建设基金项目申请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获省级以上荣誉研究成果或创作成果的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二)优先推荐。对入库文化人才,在全省“六个一批”文化人才工程和“哈尔滨文化名人”等评选活动中给予优先推荐。
(三)宣传推介。在媒体开辟专栏对入库人才作品及个人进行宣传推介,积极为文化人才搭建创业成才发展平台。
六、政策咨询
即日起哈尔滨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咨询,解释推荐文化人才智库人选工作相关事项。
联 系 人:李焕坤 李春刚
联系电话:84568586
附件:《哈尔滨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资源信息表》及填表说明
哈尔滨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