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记者从黑龙江省工信委获悉,《黑龙江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此方案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全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升“走出去”水平,增强“走出去”能力,壮大“走出去”规模,拓展“走出去”领域,创新“走出去”方式,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工业经济增长新动力,形成对外开放合作新格局。
据悉,黑龙江省将秉承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引导企业按照国际惯例和商业原则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明确政府部门责任分工,优化政策环境,加强信息沟通,提高指导服务水平,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
“走出去”的重点领域
选择制造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国际市场有需求空间的电站成套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石油石化装备,以及具有较好产业基础且周边国际市场有需求的钢铁、农机、建材、食品、消费品为“走出去”重点。近期以东南亚、中亚、中东和俄罗斯等地区和国家为主要方向,逐步向南美、南非、欧美等地区和国家拓展,根据不同国家和“走出去”产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用贸易、承包工程、投资等多种方式有序推进。加快在俄工业园区建设,抓住俄罗斯建设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的重要机遇,推进企业和产业集群式“走出去”。
“走出去”的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省装备制造企业出口规模翻一番,达到30亿美元;钢铁、农机、建材、食品、消费品等国际产能合作项目有明显进展;海外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形成“洼地效应”。电站成套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石油石化装备等一批重点领域重大装备“走出去”项目形成有力支撑;钢铁、建材等行业与“中蒙俄经济走廊”沿线国家产能合作项目实现“零”突破;通过海外农业、林业等资源的开发,实现农机、食品、消费品等产业海外布局“起步”,带动相关产能对外输出;培育1至2家省内建筑工程和路桥建设企业成长为有影响力的跨国企业,培育3至5家境外矿产开发企业成长为国家和黑龙江省战略型资源产品的大型进口企业;省内企业积极入驻乌苏里斯克(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中俄(滨海边疆区)现代农业经济合作区和俄罗斯龙跃林业经贸合作区等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产业集聚效应明显;企业“走出去”意识明显提高,全省经济发展外向度稳步提升,形成20户左右有市场开拓能力和竞争能力、年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骨干企业,有出口业务的装备制造企业达200户以上。
“走出去”的企业责任
在推进“走出去”同时,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增强企业“走出去”意识、提高“走出去”能力、创新“走出去”方式。引导企业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立足国内市场的同时,树立开拓海外市场的强烈意识,培育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化思维,使海外业务成为企业发展的新增长点。企业要结合“走出去”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在企业研发、管理、营销等方面的集成应用,提升“走出去”能力和水平。抓住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重大战略机遇,在钢铁、建材、电力装备、轨道交通、数控机床、石化、石油等行业进行智能化改造,提高产品智能化水平,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产业基地。
“走出去”的政府服务
在政策支持和加强服务等方面,发挥黑龙江工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放大基金规模,支持省内企业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工业”、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实施的一批重点项目,提升黑龙江省工业整体“走出去”水平和能力;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和并购海外高技术企业;争取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支持金融创新及服务水平提升;支持大宗海外订单产品认证;加强海外税收风险防控。
在强化服务保障措施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黑龙江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建立黑龙江省“走出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境外市场信息、对接渠道、支持政策、工作动态等,与省直部门、企业间随时互动,解决政策和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信息,建立外向型企业项目库,为各部门从不同角度向国家争取支持、企业间联系合作提供服务;发挥协会和中介组织机构作用;发挥省内各级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及时准确报道“走出去”信息,主动宣传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优势、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领域,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