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政府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07.12.2016  18:31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气象现代化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通知明确了气象现代化建设考评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评价方法,由气象局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发改、财政7部门和各镇政府参与组织实施。考评工作突出科学性、客观性和代表性,采用综合加权的量化评价方法,明确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备率”“初霜冻预报提前量”等20项考评指标及对应目标值、指标计算方法和权重。

    根据通知,每年12月份对本年度气象现代化建设进展进行综合考评,其中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由统计局汇总统计,市气象局负责审核本市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综合得分,并研究提出考核意见,由市政府根据考核评价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编辑:张恒翀   编审:袁长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