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院: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办案数量和办案周期实现双升降

09.06.2017  17:08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官的责任、权力意识,明确自身具体权力、责任内容和履职的程序、要求,经院党组决定,将党中央、最高检、省院及我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汇编成册,下发到每名检察官手中,望大家认真研读、深入领会,真正做到了然于心、记深于脑、做循于规、行践于实,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提出意见、建议。”   这是汤原县检察院检察长毕宏书在该院司改办编印的《落实司法责任制--员额检察官必读》手册扉页上,对每名员额检察官及准备入额检察人员提出的明确要求和期望。目前,全院上下学习理解、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正在扎实有效、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办案人员的工作主动性、责任意识增强了。由于办案管理模式的转变,脱离了依靠上级领导决定的靠山,检察官必须亲力亲为,自主作出决定,并对案件终身负责,压力和动力并存;领导摆脱了繁杂事务,深入一线办案,带头作用突出;案管中心对每名承办人的办案督促预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
  办案数量和办案周期实现双升降。由于一线办案力量的增强,全院受理案件量由去年同期的54件上升到59件,同比提升了近10%;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了5天以上。
  案件质量明显提高。通过该院自行组织的案件评查结果显示:2016年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共计26册卷宗,发现系统内问题5 处,卷宗问题1处;2017年同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计25册卷宗,发现系统问题1处,未发现卷宗问题。
  检察人员钻研业务、探讨问题的氛围更浓了。主办人多方查找资料学习充实法律知识,主动征求其他检察官对案件的意见,力求准确无误;参办检察官主动要求阅卷、主动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对法律文书逐字逐句校对修改,已经成为工作的常态,对别人主办自己参办的案件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成为大家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