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富区法院七项措施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26.06.2016  22:15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把加强司法保障、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规范法院执法办案行为入手,改进司法服务作风,提升质量效果,采取了七项措施依法支持和保障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更新理念,依法保护企业创业创新。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优化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忠于宪法和法律,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依法办案;严厉惩处侵犯投资者、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财产和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打击犯罪行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避免人为因素对经济的干预和影响,依法保护企业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畅通立案渠道,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延时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立案需求。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作用和12368的服务功能,做好诉前风险提示和诉讼程序性指导。加强诉前调解。对涉及企业的案件,立案庭主动启动诉前调解制度、多元化解制度、律师参与纠纷处理制度,诉前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主动服务,强化以和谐方式化解涉企纠纷。针对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和负债较多等状况,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措施和方法。对未进入诉讼程序的,主动服务,提前介入,了解掌握企业资产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最短时间内平稳解决纠纷,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并坚持依法办案和灵活处理相结合,力促双方达成和解,既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走访调研,积极与企业沟通。建立院、庭领导与本辖区重点企业固定联系制度,定点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关注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积极为企业解决建设、发展中的法律问题。每名法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涉诉企业案件的重大法律问题,企业可以直接向相关领导反映,院领导要随时接待,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坚持深入企业调研,全面了解区域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具体措施,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全力清理涉企积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审判力量,加大清理涉企积案力度,院、庭领导要率先垂范,亲自办案,加强指导协调。要求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对于涉企的执行案件,企业申请执行的,要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失信名单制度、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网络查控、打击拒执犯罪等各种措施,努力实现法律确定的申请人合法权益。

  从严管理,严肃追责。严肃办案纪律,严格禁止法官在审理涉诉企业案件过程中,对企业乱摊派、乱收费、吃拿勒卡。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格”和“十条禁令”,深入开展涉诉企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凡是违法违纪办案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涉事法官和主管领导的相应责任;凡是因随意采取强制措施直接导致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失职、渎职责任。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源头治理。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定期组织法官深入企业进行法制宣传,为企业提司法建议,不断强化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其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能力。适时邀请企业代表旁听涉企案件,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交流经验,切实提高企业自身维权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