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提前启动涉金融债权案件排查清理工作

14.06.2014  00:36

        绥化中院在完成涉民生执行案件清理工作后,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年度执行工作部署,从4月初开始提前启动涉金融债权案件排查清理工作,为下步全面开展金融债权专项活动奠定基础。

        一是成立专项活动领导组织。成立了由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庭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市涉金融债权案件排查清理工作。

        二是提前走访了解沟通情况。在前期督办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的同时,先后到市县区部分金融机构进行走访,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做好协调对接工作,为稳妥推进专项活动奠定基础。

        三是先行集中排查清理。中院下发《关于对未结金融债权案件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要求各基层法院立即对涉金融债权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要逐案登记,摸清底数,并与金融机构核对后报送中院备案,能够结案的进行提前清理。

        四是提出前期工作要求。要求各基层法院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运用执行威慑机制,紧密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灵活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