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法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
孟建柱
2016年4月17日,习近平同志就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一重要指示,为政法战线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政法队伍建设难题、提高政法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在遵循规律,要在改革创新。各级政法机关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抓住制约政法队伍建设的难题,在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做法。更加注重尊重政法干警主体地位,把促进政法干警全面发展作为政法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激发政法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注重科学管理,按照精、准、细、严的要求,健全政法队伍管理规范,实施分层分类管理,提高政法队伍建设精细化水平。更加注重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破解制约政法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促进政法队伍长远发展。更加注重把科技应用能力作为核心战斗力来抓,善于把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到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中。更加注重适应社会开放性要求,善于运用社会资源,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法队伍建设水平。
着力破解思想引导不够难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感召力
毛泽东同志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能完成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也是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法宝。要针对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思路、改进方法,赋予思想政治工作新的生命力,为政法队伍履职尽责提供思想政治保障。
思想政治工作承担着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的重要使命。政法领导干部要发挥好思想引领作用,善于就事论理,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开阔眼界、增强人文素养,提高其正确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努力把政法干警引领到新的精神境界;要深入了解政法干警所思所盼,按照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解开他们的思想疙瘩。政法干警的许多思想困惑是同实际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政法干警心坎上。
思想政治工作只有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才有生命力。要深入研究两者相互作用的内在规律,找准结合点,促进深度融合,防止“两张皮”。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要讲业务,从事业务工作的同志要讲政治。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执法、审判、检察工作最前沿,为政法工作提供有力思想组织保障。围绕工作中的难题、改革中的困惑做好统一思想、释疑解惑工作,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
积极构建以网络为平台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当前,互联网、新媒体已成为政法干警工作和生活的新领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强化互联网思维、新媒体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政法职业道德准则等内容上网,健全网上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政工部门要善于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作为新载体,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现代化水平。
与时俱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门心灵沟通的艺术。要把传统经验与现代手段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讲故事是一种容易让人接受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要善于把党史国史、党的光荣传统等红色资源转化为精彩故事,让政法干警在具体情境中心灵受到震撼,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讲情感才能感染人。要建立政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机制,健全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情感引导工作,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入脑入心。循循善诱才能让人“悟道”。要推广案例式、互动式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努力让政法干警的思想在交流中碰撞、在交融中升华。
着力破解学用衔接不紧难题,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教育培训是建设过硬政法队伍的先导性、战略性工程。要深入研究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规律,克服重学历轻能力、重理论轻实战等倾向,把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岗位练兵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教材、教官、教法等关键环节,健全现代化的教育培训体系,促进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实战化。
实战始终是教育培训的聚焦点、落脚点。要聚焦战斗力标准,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最缺什么就专攻什么,加大对抗性训练力度,在实战环境中锻炼队伍。借鉴军事院校实训、医学院临床实习等做法,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结合反恐防暴、大型活动安保等实战要求,组织应急拉练、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实战本领。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合成练兵机制,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请既有法律理论功底又有实务工作经验的同志讲课,努力培养一大批专家能手。
遵循政法干警成长规律创新教育培训方式。要强化终身学习理念,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培训机制,让每名政法干警都能参加培训,努力使其知识结构、专业素养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网上在线教育培训不仅覆盖面广,而且能实现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共享。要探索建立“网络+培训”机制,开设普训式大课堂和各种专业小课堂,形成分层次、按需求进行培训的机制,使广大政法干警能随时随地随案学习。传帮带是传授技能技巧的有效办法。要借鉴建立青年导师制等做法,组织优秀资深干警与青年干警结对子,健全岗位业务咨询和顾问制度,促进青年干警成长。
以强有力的保障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法学院校是法治人才成长的摇篮。要推进法学教育改革,确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努力造就一大批既懂理论又懂实务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推动政法单位和法学院校建立互动互助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制度,支持法学骨干教师到政法机关挂职、研修,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实践,努力造就一支熟悉我国国情、理论功底深厚的高水平法学专家团队。培训基地是核心战斗力的孵化器。要利用好政法单位院校等平台,建设一批实战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大纲和教材体系建设,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实战化培训课程。引导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先进典型上讲台,建设专家型、实战型教官队伍。
着力破解监督不力难题,增强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放权不能变成放任。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处理好司法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的关系,积极创新管理监督方式,推动由个案审批向宏观管理、由人盯人监督向制度机制约束转变,从整体上提高执法司法工作水平。
按照权责明晰、权责平衡的原则加强监督。要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责相结合的管理监督体系。认真评估改革后司法权运行的廉政风险,分类制定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明确院长庭长行使司法管理权的职责权限,建立管理监督权行使的全程留痕制度。健全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建立衔接配套的宏观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入额法官检察官管理考核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和司法规律的惩戒制度,确保有进有出、动态调整。
以执法规范化程度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执法是否规范,事关执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事关社会主义法治权威。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围绕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关键环节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切实做到既严格公正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监督。现代信息技术具有数字化、可视化、全程留痕等特点,契合执法司法工作特点和管理监督规律,为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强执法司法管理监督提供了重要支撑。要从群众关注度高的执法司法业务入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细化执法司法权行使的标准、程序,实现对执法司法工作流程的科学再造,促进执法司法权运行数据化、智能化。探索建立跨部门网上执法办案平台,形成网络互通、资源共享的执法司法信息化综合系统,努力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真正把科学的执法司法理念和制度转化为流程上的硬约束,一旦出现违规操作、不当干预插手等情形,就能亮起“红灯”、自动报警。
构建阳光执法司法机制。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督。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增强开放意识,推动执法司法全面、深度公开,构建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抓紧编制执法司法公开目录,不断拓展执法司法公开路径,优化执法司法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完善群众网上投诉处理机制,努力使执法司法在公开中不断提高公信力。搭建新媒体监督平台,构建立体化、全天候的社会监督网络。完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制度,进一步营造全面从严治警氛围。
着力破解激励不足难题,增强政法队伍活力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关键是激发政法干警内生动力,促进政法干警全面发展。要从调动自觉、深化改革、荣誉激励、文化熏陶等方面入手,最大限度激发政法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使他们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增强政法干警主人翁精神是增强政法队伍活力的根本途径。坚持把发扬纪律部队优势与调动政法干警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在队伍内部形成既讲纪律又讲民主、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局面。想问题、办事情充分考虑政法干警能力、特点,最大限度激发他们的创造潜能。发挥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协会在团结、服务、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激发政法干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总结成立法官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做法,保障政法干警参与权、管理权,促进政法干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增强政法队伍活力的关键举措。坚持把按人力资源管理规律办事与按执法司法规律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以能力和实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任免奖惩机制,推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能上能下机制,让想干事、能干事的政法干警能够干成事,对不作为的政法干警敢于问责,努力实现能者上、庸者下。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让更多青年才俊脱颖而出,为政法事业长远发展增添后劲。统筹安排政法干警上下、内外交流,探索与推进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相适应的遴选、挂职、轮岗、交流等有效办法,让政法队伍充满活力。
形成崇尚荣誉的精神特质是增强政法队伍活力的有效方法。推动把政法职业荣誉制度纳入国家荣誉制度体系,发挥其正向激励作用。规范国家、省级和部门荣誉序列,严格授予条件和程序,完善荣誉评审制度。创新入职宣誓、晋职晋衔、立功受奖等仪式,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加强和改进表彰奖励工作,最大限度激发政法干警建功立业的积极性。
坚持用先进文化育警是增强政法队伍活力的更高要求。有人说,管理有三种境界:初级境界是“人盯人”,中级境界是“制度管人”,高级境界是“文化育人”。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是社会前进的精神动力。能否以先进文化为引领,形成良好的职业文化,是检验一支队伍成熟度、生命力的重要标准。要坚持用先进文化育警,努力建设具有政法职业特色、彰显正义正气的政法文化,促进政法干警在潜移默化中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着力破解合力不强难题,增强政法队伍整体战斗力
系统论认为,要素整合可以产生新的力量,使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我们应坚持走统筹整合之路,通过盘活资源、优化结构、合成作战、借助外力,提高政法队伍整体作战能力。
科学配置人力资源是新形势下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最现实的路径,也是最具潜力的警力生长点。要深入实施以警情引导警务战略,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努力把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效能。完善警力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警力配置向案件多、任务重的地区、部门和基层一线倾斜。牢固树立成本效益意识,以建立现代警务机制为目标,规范用警权限、程序,杜绝无效警务活动。积极推进员额制改革,尽快把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足额配备到位,建立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的司法团队,最大限度释放改革活力。目前,有的基层政法单位内部分工过细、内设机构过多,造成职能碎片化、警力分散化。要遵循精简务实高效原则,按照扁平化、专业化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办案力量。
合成作战是建立现代警务机制、发挥集群效应的必然要求。要勇于打破警种等壁垒,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多部门、跨区域合成作战机制,推动由分散式作战向集团式作战转变。横向上,研究建立政法数据集中管理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纵向上,坚持上下联动,在基层一线、第一时间把采集的信息转化为网上共享信息,上级机关在第一时间把高质量预警信息推送到基层一线。
善于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方式有效解放警力。解决案多人少问题,既要眼睛向内,又要眼睛向外,善于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方式。推动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把有限警力从非执法司法岗位置换出来,做大相对增量。探索把社区戒毒、社区矫正、矛盾化解等工作中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任务进行项目化外包,交给社会去做,提升政法工作社会化水平。(本文节选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2016年4月25日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据人民日报)
编辑: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