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意见支持省会城市哈尔滨“提档升级”
新华社哈尔滨7月31日电(记者孙英威)黑龙江省近日出台支持省会哈尔滨市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通过开展“省会城市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使哈尔滨市对全省的辐射功能、外溢效应和带动作用得到较大提升;到2025年,努力将哈尔滨市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城市和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使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养宜游。
哈尔滨市经济总量约占全省五分之二,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老工业基地,这个市产业基础比较扎实,科技实力突出,文化特色鲜明,承载功能相对完善,是服务全省发展的重要平台。同时,地处连接国内和东北亚地区的关键节点,被国家确定为对俄合作中心城市、沿边开放带中心城市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哈尔滨市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哈尔滨市在省会城市建设上持续发力,但与先进省会城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产业层次不高,创新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城市建设管理跟不上发展和民生需求,“大城市病”问题日趋严重;体制机制不活等。
为全面实施国家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更好地发挥省会哈尔滨市对全省全面振兴发展的辐射功能、外溢效应和带动作用,黑龙江省7月29日下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省会哈尔滨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侧重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了优化城市功能定位、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发挥哈尔滨新区示范作用、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等10个方面目标任务。
据介绍,围绕“补短板”,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将实施“省会城市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深入推进9个方面重点工程建设,包括规划提升工程、治堵工程、治霾工程、治污工程、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升级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对外交通工程、文体健康工程等。
黑龙江省明确提出,从财政、土地、金融、产业扶持、先行先试及其他政策等6个方面支持哈尔滨市建设。建立省、市政府投资基金联动机制,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向哈尔滨市倾斜;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向哈尔滨市倾斜,哈尔滨新区内耕地占补平衡可在全省范围内统筹;支持在哈尔滨设立民营银行;依法授予哈尔滨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