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森工行政改革再迈新步伐 水行政权力移交市级层面全面完成

27.05.2019  20:03

  26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农垦森工改革水行政权力移交工作会议。会上,省水利厅分别与省农垦总局、省森工集团,12个市水务局分别与省农垦各管局水务局,8个市水务局分别与龙江森工集团集中签订了水行政权力移交协议,这标志着农垦森工改革水行政权力移交工作市级层面已经全面完成。

  据了解,省水利厅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放管服”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农垦和森工相关水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和分级移交。我省农垦、森工有关部门、各有关市主动承担移交水行政职能改革操作的主体责任,积极研究解决移交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

  会议指出,要快速推进分级移交工作,农垦和森工两大集团不再承担相关水行政管理职责,由各相关市、县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承担。省水利厅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程序、明确时限,快速推进下步工作:一要加快推进分级移交,抓紧与森工集团所属分公司及农垦管理局所属农林牧渔场进行边界、水行政管理等具体事项的对接,抓紧完成最后移交工作。二要档案资料应交尽交,农垦、森工系统要根据属地移交对应关系将涉水行政职能共74项全部整体移交属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步移交审批档案和执法卷宗等各类档案资料。三要明确监督管理责任,特别是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清四乱”和河长制湖长制等重点工作。四要保证完成时限要求,确保6月30日前完成企业行政权力移交工作,顺利完成改革任务。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班负责具体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服务型机关,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审批事项应减尽减,确需审批的要简化流程和环节,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功夫跑审批,为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者:李刚 张长虹)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