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改革后的供销社将在农村发挥更大作用
“供销社”这一名词可以说在我国有漫长的历史。1954年,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但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由于种种原因“供销社”一度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如今,它又回到了我们的生活中。
记者从15日举行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主阵地在乡村。5年来,我国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1万多家,总数超过3万家,乡镇覆盖率从2012年的56%提高到目前的95%。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供销社一度在基层减少,原因在于体制机制的僵化与服务水平的不到位。如今,有些地方尝试改革供销社系统,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
李国祥:在计划经济时代供销社曾是农民离不开的商业服务体系或组织。改革开放后,供销社因为改革滞后,按照老的思路来经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官商作风,服务不到位,当商业流通完全向民间开放的时候,供销社由于竞争力不足、体制机制僵化发展,没有后劲。当然也有供销社自身管理上的问题。所以在市场竞争中,很多地方供销社就消亡了,有的干脆就把资产变卖了。供销社发展最后找不到位置,没有竞争能力,严重亏损。职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这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
这几年我国认识到了供销社的重要意义。于是把它作为农民合作组织来发展。市场经济,农民家庭承包、家庭经营,同样需要商业的社会化服务。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供销社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中是有优势的。
供销社的改革仍然以服务农业作为突出要求:例如山东的供销社,针对农民工大量外出,提出“农民外出打工,我为农民打工”,按照这个定位进行体制机制改革。从卖生产资料变成给农民服务加销售生产资料。或通过服务的形式把生产资料的经营做活。因为路子找对了,供销社又开始成长起来了。
李国祥认为,经过体制机制改革的供销社以全新的面貌出现,不仅破除了曾经的缺点,而且以全国供销社系统为依托,能够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服务,全新的供销社将成为服务“三农”的有效载体。未来,供销社的发展还将继续发力。
李国祥:有的地方供销社跟农民合作社合二为一,这种合作经营组织的竞争力比农民单纯的成立合作社,从规范性上、从资金注入上、以及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各个方面都显示出强大的优势。所以供销社又开始得到发展。
供销社的发展充分表明了供销社在现代农业当中,特别是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时候,具有很大的潜力。首先是组织化程度肯定要高得多,有一些供销社虽然没有发挥作用。但是体系依然存在。全国有中华供销合作总社。各个省里面有很多乡镇一级、农村一级的供销社没有发挥作用,消亡了,但是上级的体系仍然存在。所以供销社再向下边延伸有比较好的基础。
要把供销社的作用发挥出来,现在是非常好的时机。供销社本身就是农民合作组织,现在回归到农民合作组织,加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再加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比如家庭经营或者土地经营结合起来,这是为农服务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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