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摘登
多措并举,打赢龙江精准脱贫攻坚战
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
目前,黑龙江省共有28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有贫困村1765个,农村贫困户65.54万户,农村贫困人口211.4万人。
为此,就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应将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完善农田道路及水利电力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着力解决贫困群体交通、饮水、住房等突出问题。二、创新扶贫方式方法。结合各自优势,调整贫困村产业结构,除了发展原有“两牛一猪”、果蔬、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外,对于新出现的“互联网+扶贫开发”、“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也应积极支持引导,并在扶贫和旅游产业结合上进一步探索,不断创新扶贫新方式。三、坚持因户施策。根据不同贫困类型,“量身定做”,通过扶贫搬迁、发展产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方式,助其脱贫;将农村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兜底保障。四、重视精神扶贫。首先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帮助他们打开思想枷锁,摆脱长期形成的“等”、“靠”、“要”思想。培育农村正确的婚嫁观;其次,针对贫困群众开展实用生产技能精准培训,真正实现其“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脱贫。五、完善农村各项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应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二是应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全覆盖。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扶贫”;三是应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新模式,确保贫困群众老有所养。除此之外,还应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完善受灾人员救助制度,有效遏制因灾致贫返贫;加强住房救助,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衔接,形成兜底扶贫合力。
关于振兴黑龙江省传统优势产业的建议
民盟黑龙江省委员会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与发展,黑龙江省形成了以装备、石化、能源、食品等支柱产业为代表的传统优势产业。振兴传统优势产业对于黑龙江省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度开发“原”字号产业。做大做强绿色食品和粮食精深加工业。大力推动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聚化,抓好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重点培育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石化产业。依托丰富的石油资源延伸产业链条,统筹黑龙江省石化加工重大项目布局。二、改造提升“老”字号产业。“接续”提升传统,推动绿色新发展。“替代”突破传统,推动产业新型化。三、培育壮大“新”字号产业。用尖端新科技武装现代农业。发挥黑龙江省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建立产学研合作园区,提升黑龙江省农产品的品质和增量。以集群化举措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把优势战略性资源优先配置给在哈大齐工业走廊产业链条长、科技附加值高的产业集群。四、集约利用“广”字号产业。“点线”结合促进横向产业集聚。以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四个中心城市连成的点线结合带,有力带动整个省域经济“面”的迅速发展。“条块”结合促进双向的主体合作。进一步推动石油石化行业的地企合作从局部向全方位、多领域扩展,双方顶层达成高端共识、联议敲定中长期规划编制。五、积极拓展“外”字号产业。在对俄农业合作方面寻求产业共生与突破。目前,俄罗斯远东地区有上百万公顷农田要对外出租,黑龙江省应抓住机遇,扩大境外农业的深度合作开发。在对俄能源合作方面寻求产业共生与突破。黑龙江省应首先凭借管道运输方便、成本低廉、运输量大的比较优势,争取国家支持与中石油、中石化共同谋划扩大进口俄油的就地加工份额,以推动由石油资源大省向现代石化工业强省转换。在对俄科技合作方面寻求产业共生与突破。
为推进黑龙江省“一带一路”发展赢得先机
民进黑龙江省委员会
“一带一路”战略和《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为黑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这无疑需要大批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语言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去年,民进黑龙江省委立足黑龙江省“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和构筑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发展需求,围绕黑龙江省“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及人才资源建设问题,通过专题调研,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人才培养途径的建议。
一、厘清龙江陆海丝路带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要在明晰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人才培养方向和人才结构需求的前提下,加快编制“一带一路”人才队伍建设战略规划和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细则。二、立足龙江陆海丝路带发展目标,建立和完善“一带一路”人才培养教育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黑龙江省各高等院校要着眼“战略研究”,突出“复合培养、人文交流、创新发展”主题,以专业深厚的学术积累和学科优势为依托,整合各方资源,聚焦“一带一路”重大问题,积极开展特色学术研究,为国家战略提供高质量的智库方案。通过不同类型高校的联盟和不同学科间的联合,建立跨专业、跨学校、跨区域的“一带一路”人才教育培养平台和多层次人才培养机制。三、适应龙江陆海丝路带发展需求,整合政府、企业、学校及社会等多方力量,拓宽“一带一路”人才培养渠道。深化校企合作,强化产教融合,实现精准对接。转化社会资源,从国家和省级层面尽快建立将社会资源转化为“一带一路”战略性人才资源的体制机制,汇聚地方各级政府、中央部委、国有企业及高校的人力资源,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和智力支持。挖掘境外资源,重视开发海外华人华侨的人力资源,完善联系网络,发挥他们在“一带一路”战略项目决策、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交流和参谋咨询作用。
积极为黑龙江与非洲农业合作搭建桥梁
省政协委员、香港罗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凤池
2015年12月,在南非召开的中非合作论坛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中方将积极推进中非产业对接和产能合作,鼓励支持中国企业赴非洲投资兴业,推动在非洲实施“十大合作计划”。为中国企业在非洲创业和兴业带来了宝贵的机遇和发展平台。中方将在非洲100个乡村实施“农业富民工程”,当此之时,这个有着一亿七千万人口的国家正需要一个像黑龙江这样有着丰富的种植经验及开发能力的农业大省来合作开发,也正是黑龙江积极参与国家中非合作提出的600亿美元援助计划、与尼日利亚合作发展粮食生产的黄金时刻。在此,我建议:
一、黑龙江农业赴尼日利亚发展的第一步应着手在粮食储存、物流及后期深加工上。尼日利亚农业现在的问题是农作物产出后没有有效合理地把产品集中加工并送到市场,一半以上的农产品在路上变坏。具体实施方案,可以在北部产粮区建立加工基地,辐射全国,有了成熟稳定的供应网络后,就可以打造当地品牌,提高附加值,除满足尼日利亚市场外,亦可开发西非出口渠道。二、充分发挥黑龙江的优势,把先进的种植理念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带到非洲。与当地共同开发肥沃的非洲土地,既能帮助改善当地落后的面貌,又能给黑龙江带来长远发展,一举两得。三、以黑龙江得天独厚的农业优势,帮助非洲农业立项。向国家申请专项资金发展非洲农业产业链,积极参与建设农业水利,引进农业机械,开展粮食加工、储存、物流等援助项目。当前,非洲形势可谓百废待兴,尼日利亚更是首选大国,黑龙江省如果可以迈开走向非洲的第一步,那么,董氏集团会竭尽所能在当地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和帮助,利用当地的有力条件和自身优势为黑龙江省开发非洲农业资源贡献绵薄之力!
将养老服务业列为黑龙江省“十三五”规划重点发展领域
省政协常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杨永道
近年来,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逐渐加快,养老问题日益突出。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还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认识上需进一步转变观念;二是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备;三是社区养老服务资金短缺;四是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为此,提出六点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养老服务业列为黑龙江省“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发展领域,并制定专项规划。二、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优化政策支持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多元的投入鼓励、引导机制。通过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财政贴息贷款、税收减免等方式刺激养老产业发展。三、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业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公共投入。包括老年津贴、养老金正常增长、护理保险制度等,以增强老年人现实购买力。同时通过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财政贴息贷款、税收减免等方式来刺激养老服务业发展,更要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撬动民间资本,持续扩大对养老服务业及与之相关领域的投资。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配套体系建设。整合民政、公安、卫生、街道、社区等资源,建立信息平台和服务门户网站,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发展“互联网+养老”的智慧养老新业态。五、激发社会力量,推进养老服务业市场化发展。新建小区,确保将一定比例居家养老用房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在养老模式上推动医养资源深度融合。在有条件的地方谋划成立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六、加快养老专业人才培养和机构培育,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学历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招生就业等方面制定并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建立专业性老年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发展“银龄互助”、“强老帮弱老”、“关爱空巢老人”等养老服务模式,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养老服务行列。
深化两大平原现代农业配套改革支持垦区率先突围
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委员会
作为全国粮食产量和商品粮输出第一大省,黑龙江有责任对中国农业现代化提供新鲜经验,在探索中国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上做出重要贡献。“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列黑龙江省“五大规划”之首,农业生产关系深刻变革,新型经营制度和经营体系逐步构建,农村生产力进一步解放。
目前农业发展面临的一个困境是主粮价格倒挂。受消费能力限制,黑龙江省两亿亩耕地还是以种植主粮为主。降低种粮的成本,尤其是体制性成本,更为重要,是全军成功突围的关键,应该是改革的重点。
黑龙江垦区经过60多年的艰苦创业,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援国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关键时刻是抓得住、用得上的重要力量。可以,而且应该担任这次突围的先锋部队。
减负是垦区粮食生产降成本的重中之重。我们建议在“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中进一步重视围绕降低种粮成本考虑生产关系的调整,从减负入手,支持垦区现代农业发展,取得突破。关键是要突破在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体制,大胆创新,政企分开、社企分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议中央和省里联合发力,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妥善解决其机构编制、人员安置、所需经费等问题。
确立国有农场的市场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垦区平等享受国家普惠性政策,争取农业、财政两部支持,与农业部属其他单位同样实行零基预算;争取中央财政对垦区“三农”投入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争取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给予垦区同样的待遇,例如,产粮重点单位奖励资金、水利建设补贴等。
推动“双创”工作深入开展
民建黑龙江省委员会
黑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开展以来,取得巨大成就。为推动黑龙江省“双创”工作深入开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支持多元化创业创新主体协调发展,有效发挥载体示范带动作用,构建激发活力的创业创新人才培育体系。以大企业为龙头,大学生、科技工作者和农民为主力,回归人群为补充,推动多元化创业主体共同发展。发挥大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支持省内大企业高管和科技人才衍生、裂变创业,带动形成新的创业主体。强化“双创”示范基地载体支撑作用,打造“中关村”式创业创新集聚地。二、创新投融资方式,全面拓展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一定数量具备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为其提供担保融资绿色通道等投融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免费发放创业创新券,支持企业购买创新资源,开展科技研发。加快“四众”支持平台建设,优化配置投融资资源。强化投融资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融资配套环境。三、加快机制体制创新,打造富有吸引力的创业创新栖息地,构建良好创业创新生态体系。进一步深化改革,抓好创业创新政策落实。研究出台符合黑龙江省实际的先行先试政策,着力破解制约创业创新关键领域、重要环节难题。对现有创业创新政策进行动态修订完善和有效整合,形成政策合力。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双创”生态环境。依托省、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集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融资服务、信息共享等功能为一体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提供领办代办、全程跟踪的“一条龙”服务。拓展政府企业投诉中心服务作用,畅通企业与职能部门沟通渠道,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扶持各类行业协会和创业服务组织加快发展,为创业创新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培育龙江特色创业文化,营造浓厚创业创新氛围。
进一步发挥小微企业生力军作用
省政协常委、省工商联副主席、大庆市振富企业集团董事局主席高金鹏
改革开放30年多来,我国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和创新的重要源泉。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和经济转型的双重影响,黑龙江省小微企业面临着融资困难、税费偏重、成本上升、服务滞后以及创新能力不强等多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更好更快地推动黑龙江省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市场准入上的扶持。在深入推行“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清理不必要的证照和资质、资格审批,为小微企业降门槛、除障碍。二是税收政策上的扶持。目前,国务院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再次扩大和延长。好的政策需要落实到位,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加强督办检查,税务部门邀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政策效应跟踪评估,使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得以贯彻落实。三是资金信贷上的扶持。积极争取国家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方面给予黑龙江省一定的倾斜,对黑龙江省小微企业发展在资金方面给予扶持,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支持,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微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四是转型升级上的扶持。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发展,建立小微企业技术支持与经营服务平台,引导这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加快品牌建设,鼓励小微企业向新业态新行业转型。五是技能培训上的扶持。建议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骨干企业,在共性技术、基础性技术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六是市场信息上的扶持。加大服务小微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方便企业获得政策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供更有效服务;开展新设立小微企业跟踪分析,了解企业在准入、经营、审批、税收、融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企业诉求,真正帮助小微企业解决难题。
创新黑龙江省历史文化遗迹管理模式
省政协常委、民进黑龙江省委副主委康凤英
目前,从历史文化遗迹开发与保护方面来看,黑龙江省与发达省份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为此建议:
一、学习发达地区经验,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开发。经过调研,我们发现南方发达省份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需求出台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法规文件,如广东省就针对开平独特的人文景观——开平碉楼与村落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开平碉楼与村落保护管理规定》。先后完成了142座碉楼和54间民居的修缮。其中托管和认养方式在碉楼保护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二、加强宣传引导,推动黑龙江省历史文化遗迹知名度。积极向广大民众和游客宣传黑龙江省的历史文化遗迹,营造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三、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开发。建议黑龙江省借鉴广东省开平市在碉楼建筑群保护方面的做法,通过有限制性租赁使用权的方式,对省内尚存使用功能的国有历史文化遗迹开展“认养”,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工作。同时,可以进一步创新,将其作为独立法人,凭借历史文化遗迹的使用功能,与民间资本联合开展资本运作,并通过“一处遗址一个方案”的方式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托管运营不占用政府资金,以企业形式运作,但托管企业只负责运营和维护,历史文化遗迹所有权仍归属政府。以当前情况来看,可以将哈尔滨市道台府等个别景区作为托管运营方式试点,采取资本运营方式组建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行政部门和文物保护管理部门不干涉公司内部经营,只负责定期考核景区的完整度。还可以参照国内部分景区采取的“修旧如旧”和“开发周边”等方式,打造黑龙江省历史文化遗迹旅游景区,推进黑龙江省旅游景区规模化、集群化经营,带动所在区域的历史文化遗迹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