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国政协委员审议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
8日下午至9日上午,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黑龙江省全国政协委员分别参加各自所在界别小组会议,审议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
黄建盛委员说,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章程总纲中,作为政协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党章、宪法修正案草案作了很好的衔接,体现了政协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性和强烈的政治意识。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体现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人民政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将协商民主作为重要内容,是在政协三大职能的大框架内,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的探索和拓展。
黄建盛委员建议,全国政协继续就如何加强民主监督、加强对地方政协工作的指导、加强各级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索研究。
姜国文委员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政协章程作部分修改符合新时代新要求,对于更好推动政协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十九大精神充实其中,体现了政协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委员”作为单独一章予以增加,并对地方委员会职权加以完善,使章程更具全面性。建议按照修改后章程,进一步完善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为更好推进委员教育、管理、考核等方面工作提供遵循。
委员们一致表示,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反映了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同时反映了新时代新目标新任务对人民政协的新要求,完全赞成。适时修改政协章程,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有利于人民政协在新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广泛凝聚正能量,必将更好地推动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记者彭溢 那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