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关于投诉问题的通报
(第二十期)
一、依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某企业投诉依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对某燃气公司供气加气站违规审批、监管缺失等问题。省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联合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赴实地调查核实。经调查认定,依兰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是依兰县国土局在该燃气公司供气站项目用地的审批过程中,明知该土地属于投诉企业,仍与该燃气公司签订虚假的土地出让合同,编造假的用地批复,滥用职权、行政乱作为。二是依兰县发展改革局在该燃气公司没有提供相关立项要件的情况下,违规对该燃气公司供气加气站项目进行核准。三是依兰县环保局违规为该燃气公司供气加气站项目出具了环评说明,作出了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意见,该项目至今未办理环评手续。四是依兰县建设局所属规划管理处违规将该燃气公司加气站商业项目规划在工业用地上,且在未进行批前公示的情况下,为其下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是依兰县行政执法局在发现该燃气公司供气加气站项目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后,未依法依规对该项目进行监管。六是依兰县政府在组织、协调、建设该燃气公司供气加气站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违规、违法审批,甚至滥用职权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仓促上马项目,盲目推进工作,监管缺失。
目前,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已对依兰县政府主管副县长王国柏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依兰县国土局时任副局长封殿伟、县发改局副局长沈宏宇、县建设局规划管理处时任主任刘爽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依兰县国土局时任局长刘世通、县发改局时任局长许志林、县建设局局长姜莹、县环保局副局长于长年、县建设局副局长董兴华、县建设局燃气管理处主任范喜富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依兰县政府县长何宪光、副县长李杰予以行政问责,责令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查;对依兰县政府时任副县长李继东、张树文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依兰县环保局时任局长李笑红予以行政问责,责令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查;对依兰县行政执法局时任局长马贵山、时任副局长丁世军、现任局长王雷予以行政问责,责令限期整改、诫勉谈话。
二、龙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宋显武乱作为问题。龙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宋显武在担任该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妻子任某负责经营的广告公司招揽广告业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宋显武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五大连池风景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稽查员刘国睿乱罚款问题。刘国睿在担任公路管理站稽查员期间,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15台超载车辆进行行政处罚,当场收缴1200元罚款,却未出具罚款收缴票据。目前,刘国睿已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四、肇东市公安局涝洲镇第一派出所所长付廷俊乱作为问题。付廷俊在担任涝洲镇第一派出所所长期间,以收取消防费名义,违规向辖区内多家企业摊派12.3万元,用于单位有关费用支出。目前,付廷俊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7月14日全省发展环境整治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本地、本部门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从严查处各类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使我省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和优化。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
2016年7月20日
编辑:孙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