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出台暴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
27.10.2014 13:14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为保证暴雨灾害防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暴雨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暴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该机制共分五章二十一条,主要包括暴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总则、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应急响应标准和应急联动响应职责四部分内容,涉及包括各级政府、气象、水利、交通、农业、教育等二十多个部门和单位。
《机制》明确规定暴雨灾害防御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暴雨灾害应急联动的日常工作由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暴雨灾害应急和防御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在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方面,《机制》明确规定由气象部门统一发布,并及时向政府、有关气象灾害防御救助部门和单位通报,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同时要求气象部门严密监视天气变化,提高暴雨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和各系统之间的沟通。
《机制》明确了全省暴雨灾害应急响应的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部门根据暴雨灾害发展态势,结合降雨总量和持续时间,将暴雨灾害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个级别。根据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该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和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机制》规定,气象部门在负责暴雨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和灾害评估的基础上,当应急响应级别提高到Ⅱ级和Ⅰ级时,还应成立现场气象服务应急队伍,开展现场监测和服务工作,并联合通信管理部门,全网发布暴雨预警信息。暴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的发布与实施将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暴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27.10.2014 13:14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