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首次出台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23.02.2016  11:30

  为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日前哈尔滨市政府首次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了2016年起政府为市民购买六类公共服务,涉及教育、社保、医疗、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及残疾人服务等,今后市民就可以更加全面的享受到政府购买的服务了。

   为啥买?

  实现“养人”向“养事”转变

  政府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对于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激发经济社会活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等,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逐步理清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经费安排的关系,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逐步实现事业单位由“养人”向“养事”的转变;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过渡期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行业协会商会适当支持,并相应核减财政直接拨款。过渡期结束后,行业协会商会完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按照有关行业组织规定管理,不再直接拨付财政经费。

  向谁买?

  信誉好的社会组织

  哈市明确提出,政府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哈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对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意见》要求除了是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财务管理的机构外,还要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更要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经哈市诚信主管部门核查,社会和商业信誉良好。

   都买啥?

  六类服务优先买

  《意见》指出,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突出公益性和公共性。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

  政府购买的服务涉及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其他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等六类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具体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区事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人民调解等。

   啥程序?

  公开招标相互竞争

  《意见》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结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确定当地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和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购买;购买中要签订购买合同,严禁转包行为。而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将按现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支付。

  此外,服务质量好坏,也要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在哈市联合征信平台向社会公布。(记者韩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