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专家论证会

28.04.2016  17:17
  4月27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省内部分高校法学专家、部分省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对《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其附件和《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以下简称三个专家论证稿)进行论证。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曹济民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办依法行政指导处负责人介绍了方案的起草背景、思路、框架内容及过程。专家们充分肯定了三个专家论证稿起草工作所取得的初步成果,认为起草工作准确把握了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阶段性特征,总体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主要任务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设置较为合理,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全面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意义重大。各位专家还从不同角度对三个专家论证稿的具体内容给予详细点评,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曹济民同志认真听取与会专家的点评意见和建议。他表示,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非常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既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宪魁书记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感谢大家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办将认真研究,对有关内容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