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不断提高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优化发展环境特别是优化政务环境,是我省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的重要一环。2016年,我省从问题入手,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着力堵塞漏洞,通过对影响发展环境问题的整治、规范和查处,努力营造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良的诚信环境和严格的从政环境,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推行权力清单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我省深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制度,持续加大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
2016年,继续按照“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原则,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再次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92项。目前,我省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到407项。
2015年3月,我省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并向社会正式公布,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9个月。2016年,经过持续简政放权和动态调整,目前省级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到3030项。
2015年7月建立责任清单,编制责任事项23000多条,公布文字量800余万字。2016年,随权力清单变化,对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目前省级责任事项调整到22114项。
2016年初,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梳理出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346项,其中清理规范254项,总清理规范比例为73.4%。
为市场主体松绑为促投资稳增长加力
2016年,我省不断巩固简政放权成果,拓展公共服务内涵,促进全省投资环境持续改善,更大限度为市场主体松绑,为促投资稳增长加力。
省发展改革委继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取消了5项中介服务事项,并在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大幅取消一批报建审批事项,力求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最后一公里”。
与此同时,深化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推广PPP模式。初步完成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整合建立工作,全省各级各类交易平台数量由51个减少到15个;建立全省PPP项目库,储备项目595个。分两批通过多家媒体向社会公开推介重点PPP项目44个,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营造透明的环境。
创造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好环境,我省实施“互联网+项目审批”,努力破解民间资本在扩大合理有效投资中遇到的“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障碍。省发展改革委还牵头建成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项目竣工前涉及各部门的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审批和监管。大力推进并联审批,2016年共在线审批、核准和备案项目近8000个。
优化发展环境让民营企业在龙江生根
2016年6月29日,黑龙江省工业投资基金成立,基金总规模101亿元,其中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25亿元财政资金引导,吸引76亿元社会资本,投资领域包括战略新兴产业、高成长性产业、具有供给侧优势的产业及其他成长性产业。
2016年,我省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涉及进一步放开民营经济进入领域、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等8大方面共50条。为以民营企业为主的166家企业准入大用户直供电,与发电企业签订直接交易电量39.1亿千瓦时,测算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1亿元;推广“铁路部门物流总包”模式,通过量价互保、以价促量等措施有效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在综合措施的聚集效应下,2016年前三季度,以民营企业为主的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5315.7亿元,同比增长7.6%,高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6个百分点,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57.6%。
压减专项资金规模推进财政改革
2016年,我省积极压减专项资金规模,据省财政厅介绍,省本级年初预算专项资金压减87.6亿元,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同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执行中无预算或超预算不能列支“三公”经费。省本级预算对省直部门公用经费按5%比例压缩1亿元、公务用车改革节约支出1.1亿元。
2016年3月1日,省直在哈机关、参公单位车改全面启动,对参改车辆进行封存,车改补贴于3月末前开始发放。启动实施参改车辆拍卖工作,组织3次专场拍卖会,拍卖成交387台,成交额1552.5万元。完成了对各市(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工作,推动市县机关车改工作深入开展。
推进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我省全面核实摸清非办公类资产底数,根据明确的清理范围,共清理出省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666处,房产面积131.5万平方米;土地14宗,面积494万平方米。明确了资产用于招商拍卖、转为企业资产、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大学创新创业园、调剂为办公用房、原方式继续出租等处置方向。组织两次公开挂牌交易招商资产活动,30处非办公类资产成交,成交额达1.95亿元。
优化招标采购工作流程,形成统一模板、统一程序、统一标准,有效限制采购人量身定做和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制定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政策措施,取消标前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供应商投标成本;严格落实一次性书面沟通确认采购需求、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措施,着力解决政府采购中存在的时间长、价格高、质量差问题,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监管局公布了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对收费基金项目名称、执收部门、文件依据、资金管理等内容进行实时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准入环境
我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发展,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的重要举措。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着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我省先于国务院规定的时间节点,2016年9月15日在“四证合一”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与此同时,推进企业名称核准制度改革,对冠黑龙江省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库进行集中清理,释放2万多个企业名称资源,下放冠省名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受理权,实行“属地就近办理、省局远程核准”。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改革企业经营范围登记制度,完善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大学生创业。
商事制度改革既要“放”,更要“管”,还要“服”。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建设的同时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积极推进“双告知”,深入推进“双公示”,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行执法检查方式改革,开展“双随机”抽查,推进失信联合惩戒,着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作者:马云霄)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