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救助站24小时为流浪者“遮风挡雪” 并放宽救助条件
连日的降雪,使大庆市气温骤降,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冷暖令人担忧。为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救助,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大庆市实际,大庆市民政局近日制定了2015年冬季救助工作方案,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以“救急难、托底线”为工作原则,根据冬季恶劣气候的特殊情况,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放宽救助条件、实施“先救助后查询”原则,对街面上有流浪乞讨行为的人员和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人员,积极施救,先劝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甄别返乡或安置;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送往定点医院救治。
同时,民政部门将开展集中排查,实行网格管理。着眼建立健全“群防群助”的救助管理网络体系,在大庆市广泛开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区域、重点人员大排查活动,对辖区集中区域、特殊人员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普遍建立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动态管理台账,组织动员社区居民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人员向公安机关、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形成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以动态管理、有效救助为目标的市、县区、社区三级救助管理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从源头上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通知》明确,要加强街面巡查,加大救助力度。大庆市各县区、社区要结合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的分布特点,出动救助专用车辆,重点对车站码头、繁华地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重点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和管理;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巡查每天不少于2次,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对经劝导后愿意进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立即护送入站,对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要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食物和详细求助方式,并做好后续跟踪救助;对痴、呆、傻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行保护性救助,防止冻死冻伤事件发生;对滞站受助人员进行身份甄别后,符合资助返乡条件的,可提供“一票式资助返乡”,减少中转程序;对老年人、未成年人、行动不便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受助人员经定点医院救治,并由医院出具出院证明的受助人员实行护送返乡。
另外,为确保生活无着人员求助有门路、社会提供线索有渠道,大庆市救助管理站提供24小时救助服务,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救助咨询热线,做好救助咨询热线与110、120的有效对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不延误任何一个救助服务。大庆市民如发现需要救助人员,可及时拨打24小时求助电话0459-4683110、0459-4687702反映。四县居民发现需救助人员,可拨打四县救助管理站电话求助。肇源县救助管理站电话0459-8223034;肇州县救助管理站电话0459-8521232;杜尔伯特救助管理站电话0459-3422104;林甸县救助管理站电话0459-3314142。
大庆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王松表示,市救助管理站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全力做好冬季流浪乞讨人员及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采编:张文妍)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