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严管学校食品安全 食品全部记账

01.11.2015  18:55

  秋季开学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学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引起社会关注。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省教育厅日前发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即日起将加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通知》规定,学校要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落实进货原料控制要求,检查采购渠道和供应商资质,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学校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建立饮水安全管理机制,落实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设备的卫生管理措施,保障师生在校饮水安全。

  同时,学校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清洁及通风换气,保持环境卫生。中小学要落实晨检及因病追查与登记制度,确保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