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专项整治党员干部“特权车”交通违法行为

18.07.2014  09:45
  17日起,哈尔滨市纪委将联手哈市交警部门针对“特权车”开展专项治理,并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政府公务人员、党员干部的驾驶行为进行全面监管,治理行动将持续到年底。

  据了解,为整治“特权车”交通违法行为,从本月17日起至年底,哈市交警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整治行动是按照市纪委加强全市党员干部管理、专项整治“特权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定,并在市纪委、市公安局的直接指挥和带领下开展的。此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守法自律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配合哈市创建文明城市、深化交通“三乱”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主要针对以下六种违法行为:

  (一)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

  (二)闯红灯、乱鸣笛、驾车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行为。

  (三)不悬挂、故意遮挡、挪用机动车号牌,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四)不服从交通民警指挥,阻碍交通民警依法执行公务。

  (五)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

  (六)交通肇事后逃逸。

  据哈市交警部门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哈尔滨市纪委、交警部门将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路检路查工作,采取固定查纠和巡逻执法相结合方式,在各固定整治点、哈尔滨市区主干街路和党政机关办公地周边,对党员干部“特权车”车辆交通违法进行查处。调集巡逻警车,对辖区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管控,重点对党政机关车辆违法停车进行查处,严查车辆挪用、伪造、变造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并对取缔的违法车辆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及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另外,在每天17时至22时的夜间时段,灵活选取夜查整治点位,集中查处党员干部“特权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对取缔的违法车辆和人员严格核查身份和信息登记工作。对违法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审查,特别是对私家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的,进一步核实驾驶人工作单位,对属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交通违法的,或属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司机交通违法的,在当事驾驶人或领导干部司机依法进行处罚后,做好信息登记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作者: 王慧东 马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