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意见:整车运鲜活农产品免车辆通行费
生活报5月31日讯 30日,记者从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助力龙江全面振兴,该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2017年底前,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释放市场活力,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设立价格失信者黑名单,严厉打击医疗、旅游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欺诈,有效整治各类“天价”事件。
无依据行政审批中介收费全取消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取消、暂停、免征、降低标准等各项收费政策措施。政府及其部门涉企收费项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国家和省有上下限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凡是没有上级规定依据、增加企业支出的涉企检查、评比、达标、培训等活动一律不得举办。
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一律取消,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编制收费目录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与有关部门配合,实行对中介机构及其执业活动联合监管,对违规垄断经营、收费不合理的中介机构予以严处。
推进工商业水电气热同价
全面推进工商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同价,对商业、仓储以及机关、医院、铁路不适宜错峰运营的电力用户停止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减轻企业用电负担。严厉查处电力、电信、油气、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垄断行业强迫用户接受不合理的条件和收费行为。整治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向企业捆绑收取中间业务收费,减轻企业融资成本。
2016年起,陆续降低住房以外其他房屋转让手续费、土地交易服务费、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企业产权及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部分计量检定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降低铁路专用线共用服务收费标准,取消铁路专用线服务费。规范公路收费标准,对道路损失补偿费、事故车辆拖车费以及机场经营性收费等进行清理规范,落实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设立价格失信者黑名单
全面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机制,完善约谈、提醒、告诫、制裁、曝光等预防和惩戒手段,严厉打击医疗、教育、商贸、旅游、物业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行为。
此外,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探索建立市场主体价格信用信息的发布机制,实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推动价格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设立价格失信者“黑名单”。深化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引导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加强价格行为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