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5〕44号)
01.09.2015 16:1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省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安全生产政令统一,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2015年6月30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此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4份。其中,保留2份,分别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建设的通知》(黑安办发〔2013〕 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4〕22号);废止2份,分别是《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安办发〔2011〕50号)和《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黑安办传真〔2014〕35号)。
以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附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1.09.2015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