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聚焦"依法治农" 改革仍是三农问题出路
农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昨日,指导2015年全国“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发布。这份文件题为《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文约12000字,共分5个部分32条。文件要求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切实防止出现忽视农业的倾向,并围绕建设现代农业部署了一系列强农政策举措。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十二次聚焦“三农”,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中央党校研究室巡视员曾业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中央一号文件12次聚焦“三农”,表明中央领导集体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一如既往地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体现了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战略思想。
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紧迫性、重要性
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短板
文件分析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三农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提出了“五个重大”的命题。其中一个重大课题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农业基础地位如何强化、农民如何持续增收;一个重大考验是,农业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高于国家市场,面临双重挤压,如何创新农业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一个重大挑战是,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形成资源环境硬约束,如何保障农产品供给和可持续发展;一个重大问题是,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一个重大任务是,如何破解这些难题。
针对这“五个重大”,曾业松认为,文件强调了加大农村改革创新力度,说明农村改革具有长期性、艰巨性,仍然处于攻坚阶段;强调加快农业现代化,说明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紧迫性、重要性,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短板。
抓住新机遇、挖掘新潜力、培育新优势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障粮食安全
文件重点就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继续强调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要求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发展,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
曾业松谈到,这其中的亮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突出强调开发现代农业的多功能性,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二是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景观与休闲旅游观光服务业结合,促进农业开发与金融投资、信息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结合;促进农产品精加工、深加工、再加工,延伸产业链。这是新常态下对现代农业本质特征的新解读,是抓住新机遇、挖掘新潜力、培育新优势、拓展新空间发展现代农业的新思路。
中国农科院农经所研究员朱立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一号文件对“转方式”浓墨重彩,极具针对性,传递出我国必须走现代农业道路的信号。文件提出要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这与以往更多地强调产量增长的表述有着明显区别。中国强,农业必须强,农业的强是体现在竞争力上,这意味着农业在“转方式”上将有更多突破。
改革创新,成为整个“一号文件”高频词
具体部署重点突破,农业发展新期待
从文件的具体部署看,其中若干项有望在今年取得新突破——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集体产权、土地、金融等体制改革,水利林业改革,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等等。曾业松谈到,文件重点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七个方面的具体部署,并明确提出了完善顶层设计、抓好试点试验等要求。值得关注的是,中央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强化农村普惠金融;深化水利、林业、供销社和农垦改革;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等等。
曾业松指出,这些改革部署中不乏有突破性的安排。如明确规定土地资产总体上确地到户,但在群众自愿基础上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在目前必须严格控制确权确股的范围。再如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权益挂钩,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等等。
一号文件首次大篇幅聚焦农村法治
文件提出,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文件提出要健全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谈到,没有农村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文件首次用大量篇幅聚焦法治,可见“依法治农”已成推进“三农”发展的重要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农村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农村改革必然涉及利益调整,更需要用法律为改革保驾护航。”
曾业松谈到,文件重点就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做出具体的工作部署,要加强“依法治农”。针对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改革决策和立法衔接的原则,强调健全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发挥乡规民约、民主协商等在农村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他指出,值得期待的是,中央提出健全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健全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法律,健全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健全农业资源保护法规。
透过新的一号文件,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改革开放以后,农村改革是起点,当前深化改革依然是重点。不管我国经济是新常态还是非常态情况下,中央始终把三农问题放在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政策,始终遵循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的指导思想,并遵循用实践检验的精神加以改革完善。 (文中部分内容综合经济日报、新京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