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发上市的文化企业 至少可获300万元融资奖励

09.07.2014  09:26

  7月7日,省政府发布《黑龙江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我省将对实现首发上市的文化企业,最少给300万元融资奖励。

  《办法》规定,我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对具有支撑拉动和引领示范作用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推进特色优质项目,对与旅游、时尚、创意等产业结合紧密,突显对俄文化贸易和地域文化特色,具有自主研发和原创优势,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附加值高、品牌效应明显,两年内能够产生现金流、增加值、实现税收的特色优质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同时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对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等予以支持。

  在资金扶持方面,共分为贷款贴息、股权投资、融资奖励、项目补贴四种方式。对项目建设期内近三年新发生的银行贷款进行贴息,贴息额度不超过当年发生的利息,且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对实现首发上市的我省文化企业给予融资奖励,奖励资金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

  《办法》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骗取、截留、侵占或挪用项目资金。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核减、停拨或追回扶持资金,对责任企业三年内不予扶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作者: 夏雪)

  原标题:黑龙江省首发上市的文化企业 至少可获300万元融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