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接力'中的唯结果论思维
只要能够收到预期效果,采取何种手段似乎并不重要。近期,武汉市汉阳城管部门的举措便体现出此种“唯结果论”思维:他们采取了一种“文明接力”的方式,来处罚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遭处罚者须替市容监督员“值班”监督市民通行,直至抓到下一个违规者方可“下岗”。此方法实施一周以来,据说当地交通违规人数下降超过了50%。
招致争议的,自然是“文明接力”之合法性。多位法律专业人士及学者均指出,首先,当前交通法规对于违规行人的处罚内容中,并未包含责令其“上岗执勤”的条款,如此做实在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之嫌疑;其次,在我国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管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城管部门代为执行已然有些“越线”,再将此权力交给交通违规人员行使,更凸显出权力运用环节的随意性。
而对“文明接力”再深入分析,则更能品出此“以违规者治理违规者”举措背后的某些情理倒置:本来纠正交通违规行为、确保交通秩序是执法人员的责任,然而随着违规者被迫“上岗”,执法部门所面临的压力,其中一大部分被悄然转化为交通参与者(包括守序行人与违规行人)之间的矛盾。“闯红灯的人”被高高亮起,成为众所侧目的公平破坏者,而执法者则在幕后享受起“杀一儆百”所带来的秩序回归,如此举措恐怕并不会让受管理者有怎样良好的心理感受。
但仍有部分声音在支持与声援“文明接力”,认为此措施只要行之有效,就未必“一棍子打死”。最令人担忧的,其实就是此种“唯结果论”思维蔓延扩散的情况。闯红灯屡禁不止的现象,并非交管部门的一己之任。在很多情况下,交通违规行为频发既跟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有关,也跟国民素质密不可分,更跟当前机动车急速增长与行人争夺路权的现实情况脱不开关系。所以,若要治理闯红灯、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当是全社会共同发力,自多方面、多角度去促成的事情,而非简单粗暴地只要暂时压低违规人次、唯结果至上便好。
汉阳城管部门“文明接力”的方式并非独创,也并非国内首次实行。此次却能再度掀起波澜,其实可被看作各方观点中“从源头找问题”与“唯结果论”的对撞。事实上,不光在交通秩序领域,在城建、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部分管理者都抱有“唯结果论”的思维,采用非法或不甚合情理的灰色方法,以图能够走捷径式地达到目的。而如果在默许中,让这样带有惰性及极强功利化目的的思维模式越来越多地浮上水面,那么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公众肯定会在将来某个节点,吞下因妥协和放弃维权所带来自身利益受损的苦果。
文/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