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农委加强“阳光村务工程”网建设和管理

09.01.2017  15:31
  本网讯(张霁月)  佳木斯市自2012年由市纪委牵头建立“阳光村务工程”网以来,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按照纪委工作职能转变的要求,“阳光村务工程”网交由同级农业部门具体负责。为保证“阳光村务工程”网规范持久运行,佳木斯市农委于2016年12月2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阳光村务工程”网建设和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要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要一如既往地抓好此项工作,保证“阳光村务工程”网顺畅持久运行。要求各级农业、经管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设专人具体负责,切实承担起组织、管理、协调“阳光村务工程”网站的运行和维护,涉农公开信息的审核、汇总等工作。“阳光村务工程”网的监管、涉农信访受理、转办督办事项由各级纪检部门负责。目前,仍由纪检部门负责牵头的县(市)区,农业(经管)部门要与纪检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密切配合,做好交接;二是要落实好工作经费,保障“阳光村务工程”网正常持久运转。三是要与合作单位续签网络维护合同,按时履行合同;四是要及时更新网页内容,加强“阳光村务工程”网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阳光村务工程”网管理和检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建立监督指导制度,专人负责,定期对各级工作人员和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保“阳光村力工程”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市级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五是要进一步拓展“阳光村务工程”网功能,增加为农服务内容。要充分利用“阳光村务工程”网络体系,把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做实,取消视频互动系统,将农村金融、信息、农机、减负等内容纳入“阳光村务工程”网,进一步提升“阳光村务工程”网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