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18.09.2016  15:06

  记者从省畜牧兽医局获悉,日前,黑龙江省开始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力争在“十三五”末,使黑龙江省牧区草地综合植被盖度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68%。

  政策实施范围为林甸县、肇源县、肇州县、富裕县等15个牧业半牧业县。政策内容包括草原围栏建设补贴、草原补播改良补贴、人工种草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四个方面。

  将按照国家草原围栏建设标准,建设全封闭式编结网草原围栏或刺钢丝草原围栏,优先围栏封育单块面积千亩以上的草原和人工治理草原,每延长米围栏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30元。

  草原补播改良补贴政策,是要求对中度“三化”(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程度以上的草原采取补播改良措施。草原补播改良以牧草生产企业、合作社、草原承包经营大户为建设主体,每亩补贴最高不超过80元。

  人工种草补贴是对草原植被状况较差的重度“三化”草原,采取人工种草措施进行治理。以牧草生产企业、合作社、草原承包经营大户为建设主体,每亩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

  将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畜牧兽医局定期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依据考核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张雨记者黄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