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高新区法院部署新一阶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9日在四川眉山召开的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连日以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坚持对照先进找差距、描准目标探路子,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提出了年内3方面25项具体任务,全面启动了新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
在基础保障方面,结合改革形势和发展需要,做实做细做优汇报请示、沟通协调、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寻求党委、人大、政府、上级法院、政法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和组织领导,建设过硬工作队伍,配齐配强联络员、指导员和专职调解员。同时,在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功能性调解室的基础上,独立辟建总面积450余平方米、功能更加完备、结构更加合理、程序更加完善、负载能力更强的诉调对接中心。
在平台完善方面,坚持以“五全调解”为抓手,进一步做深做实做强“轮毂”调解模式:一是突破庭审调解局限,纵向贯通,实现调解全程化。贯通诉前、庭前、庭审、庭后、判后、执行等各诉讼阶段,抓住调解时机即诉即调,抓住当事人心结释法解疑,抓住裁判要旨息诉止争,全面提升调解质效。二是突破法院调解局限,横向联动,实现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两个名册”,即特邀调解员名册和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制度,全面吸收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民间组织调解、行业协会调解、关系网络调解等积极元素,调动运用全社会力量合力化解纠纷。三是突破传统管理局限,革故鼎新,实现管理规范化。在加强流程管理和工作协调的基础上,重点深化司法确认机制,提高非诉调解公信力;深化教育培训机制,提高调解队伍素质;深化绩效考评机制,提高调解工作动力;深化执行联动和刑事和解机制,提高综合工作质效。
在方法创新方面,主动适应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新常态,坚持质效并重和需求导向,积极与具有调解职能的各调解组织建立相对固定的诉调对接关系,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员、“两个名册”人员以周为单位进入调解室轮流值班和工作日全员备岗制度,以此为基础,结合实际逐步推行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调解员有偿服务、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及赋予调解协议合同效力等多项实用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