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稳产保供的意见》解读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帮助畜禽养殖和蔬菜生产基地渡过难关,推动行业企业稳步有序复工复产,保障蔬菜、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省农业农村厅在充分会商和征求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厅、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等部门意见后,形成《意见》初稿,经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把关,报省领导审议通过后,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
二、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十条支持农业稳产保供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支持生猪屠宰、促进牛奶加工、扶持生猪养殖、增加蔬菜供应、加大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产销对接、确保运输畅通、强化产品检测和加强防疫支持等内容。扶持政策主要分为资金奖励和金融支持两大类:
资金奖励包括四个方面:生猪屠宰方面,对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年设计屠宰能力15万头以上,日均屠宰量200头以上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给予40万元或80万元一次性奖励;乳制品加工方面,对疫情期间正常生产,日收奶量50吨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或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生猪规模养殖方面,对能繁母猪存栏2000头以上,疫情期间育肥猪出栏累计达到1万头以上的养殖场给予30万元或60万元一次性奖励;蔬菜供应方面,对今年一季度扩大蔬菜产能、提升生产能力、增加应急供应等三方面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20万元、50万元或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金融支持包括贷款和贴息两个方面:一是协调有关银行和担保机构,发放贷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二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续或新增贷款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全额贴息支持。
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lj.gov.cn/gkml/detail.html?t=2&d=386332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