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因子”呼唤新型服务—绥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

09.07.2014  18:09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的“活力因子”。

    这一因子,在以农业为主的我市,得以在多个向度上竞相发展,但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如何扶持新型主体告别成长的烦恼?

    调查得知,顺应各类新型主体竞相发展新趋势,我市各地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助推作用,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创优发展环境,从政策、服务、技术等多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集成服务,扶持新型主体加快发展。

    6月24日,来到安达市,我们切身感受到中国奶牛之乡的魅力。

    走进先源乡友谊现代奶牛养殖园区,肥大健硕的奶牛有的站于槽前,悠然地吃草;有的卧于地上,闭目养神……

    这个园区存栏奶牛1470多头,归友谊奶牛养殖合作社管理。这些奶牛各有其主,村集体300多头,剩下的是98户农家的。

    合作社理事长汪召君告诉我们,合作社发展到今天,得感谢市乡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培育:市政府无偿投入资金200万元,建标准化牛舍1.5万平方米;协调贝因美无息借款800万元给合作社,用6年时间以奶资还齐,解决了合作社流动资金;协调农户流转6000多亩土地给合作社,种玉米、青储玉米、苜蓿草,解决饲料问题;畜牧兽医部门定期给防疫、提供药物、培训技术;今年对上沟通,列入全省奶牛示范场建设,已协调哈尔滨银行贷款,10月从澳大利亚引进奶牛1200头,再建一个标准化奶牛示范场。

    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我市现有的新型主体在生产发展过程中大部分遇到了资金短缺难题。由于他们缺少可抵押资产,很难向金融部门申请到大额贷款,仅靠小额信贷根本解决不了规模扩大与生产发展中资金短缺的矛盾,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正常发展。

    安达市抓住这一关键“症结”,主动“对症下药”,协调金融部门,将实力强、资信好的新型主体作为信贷支农重点,解决其季节性或临时性生产资金不足问题。在风险保障上,种植业保险面积达到150万亩,投保率达80%,有效降低了新型主体的农业生产风险。市财政运用“经营理念”,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在土地流转和新型主体建设上,每年发放补贴和奖励资金500万元以上。

    在新型主体发展过程中,政府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调研中,各类新型主体对政府扶持充满期待,对政府作用积极评价。新型主体需要政府扶持的事项虽很多,但一些主体认为,土地流转难成规模,是影响其与农业主导产业紧密关联和互动发展的一大难题。

    为破解土地流转难,明水县去秋今春,先后多次召开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会议,制定发展合作农业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实施方案,发放2万多份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明白纸;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帮助农户算好成本、效益两笔账,打好科技、政策、服务三张牌;实施“百企、千社、千场、万户”工程;搭建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平台,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备案手续等相关要件,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今年规模经营土地135万亩,占耕地面积65%。

    安达市建立市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服务网络,今年发布土地供求信息1万余条,指导签订土地流转合同3万余份,降低了农民土地流转风险。尤其在创新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上,加强政策扶持,给予农业园区内每亩土地10元良种补贴,给予园区内农户种植业保险补贴。

    中本镇乾程玉米合作社2013年成立,今年在安达规模经营土地4.6万亩,仅在中本镇就经营土地42112亩,入社农户1429户。问起合作社咋发展这样快,副镇长史洪海说,这与镇村干部的服务是分不开的。为了解决合作社流转土地难,从去冬到今春开种,乡村干部大多时间是跑农家做宣传,指导农户签订流转合同了。

    培育新型主体不同于一家一户小面积经营,由于其普遍具有投入大、风险高、管理水平要求高、技术能力和营销能力要求强等特点,对资金、管理、技术、营销等农业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这是新型主体的共识。

    为了更好培育新型主体,安达市创新完善土地流转、科技强农、政策金融风险扶持保障、农机管理等集成服务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35家,规模经营200亩以上土地的家庭农场232个,种养专业大户达到1530户。

    安达市农业局副局长赵太山说,他们为了实现科技强农,建立了以5名首席农技推广专家为龙头、117名市级农技科技指导员为骨干、28名乡镇农技员为基础的新型农技推广培训体系,在农业技术服务和涉农项目上向土地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对已经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优先提供相关技能培训、优先推荐就业、优先享受农民创业贷款利息补贴等。

    “经过培育,我县新型主体日趋多样化,专业大户1386个,种植业合作社857个,农机合作社15个,家庭农场1382个,场县共建1个,联户经营66个,涉农企业14个,小型农机联合体136个,基地带动16个。”6月25日下午,明水县农业局副局长吴金平在兴仁镇兴发笤帚糜子种植专业合作社扳着手指数着。

    兴发笤帚糜子合作社是当地农民吕兰双2011年创办的。去年加工的105万把笤帚除销到哈尔滨、宜昌、襄樊等地,还通过河北客户远销日本、韩国、俄罗斯。今年合作社与当地农户及青冈、安达等地的农户签订笤帚糜子种植收购订单1.1万亩。

    吕兰双告诉我们,合作社之所以能有今天的发展,得回县镇两级政府帮助协调80万贴息贷款,解决了30亩的加工用地,镇村干部帮助流转土地,现在县农业局正帮他办笤帚出口权。

    把培育新型主体作为推进农业改革的“突破口”、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驱动器”,聚部门合力,集全县、全市之力,优化发展环境,共同扶持新型主体发展。

    调查得知,我市各地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新型主体,有效实现了“政府与市场、政策与资本”两个“双轮驱动”。为扶持、规范、引导新型主体发展,出台扶持新型主体发展各类政策措施并狠抓落实,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对各类主体的指导和服务,为新型主体发展培育土壤、创造环境。

    但有的干部、各类主体负责人认为,我市新型主体还存在规模小、效益低,运行不规范、带动能力弱以及人才匮乏等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搞好路径设计,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公益性机构和经营性机构相互配合、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他们建议,农民合作社要重在扩大数量、提升质量,以效益为中心,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多元化多类型发展;农业企业要重在加快转型升级,不断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要重在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提高集约化水平。(作者: 艾延国 任杰 李君一 高伟 张树林 李云峰)(编辑:石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