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经营体系是农业现代化有力支撑
据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达4.47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3.3%,比2010年底提高18.6%;全国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达到356.6万户,家庭农场87万家,农民合作社153.1万家,龙头企业12.9万家。“十二五”时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快速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加快。
“十三五”期间,经管司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四化同步”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为方向,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继续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作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我国农业从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质量效益竞争力兼顾的现代农业转变,为实现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提供体制支撑和制度保障。
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的部署,经管司将着力实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规范发展家庭农场。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建立家庭农场名录,鼓励地方设立符合实际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鼓励开展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完善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办法。创新发展农民合作社。鼓励发展多元化、多类型的农民合作社,规范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内部信用合作,支持合作社开展加工流通业务和发展联合社,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提升带动能力。促进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二次返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与其他经营主体有效对接,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加快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采取政府购买、奖励补助等方式,大力培育各类专业化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推广托管服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多元服务模式,让小规模农户搭上规模经营的“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