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新建和新评旅游景区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9.10.2014 12:26
本文来源: 旅游局
黑旅联发〔2014〕11号
各市(地)、县(市)旅游局、财政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
为做好2014年度新建和新评旅游景区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及时兑现省政府奖励政策,根据《新建和新评旅游景区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行〔2014〕49号)有关规定,请各地在11月10前将申报材料上报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省旅游局联系人:郭彦海,联系电话:0451—85978630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 钢,联系电话:0451—53644756
黑龙江省旅游局
2014年10月16日
本文来源: 旅游局
29.10.2014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