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建居住区绿地不足 按面积罚两倍地价款

21.06.2014  17:18

   哈市绿化保护力度再升级

   新建居住区绿地不足30%

   按面积最高罚2倍地价款

   扒树皮挖树根最少罚500元

   绿地内烧烤最高罚1000元

  本报20日讯 (记者张立) 今日,新《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获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提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并增加多条加大绿化管理力度的规定。刻扒树皮、攀折花木等行为纳入毁绿处罚范围,绿地内烧烤最高罚1000元,新建居住区绿地不足,按面积最高罚2倍地价款。

   城市绿化

   优先选本土植物

  新《条例》提出,哈市人民政府应每年组织对一级保护地块内的城市绿地以及其范围内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在下一年度哈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予以说明。

  对于新批准的城市绿线,新《条例》规定,哈市、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自城市绿线批准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新《条例》同时规定,城市绿化建设应优先选用本地乡土植物,注重植物多样性,形成合理的种植结构。栽植应用本省没有自然分布的植物种类和胸径在15厘米以上乔木时,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机构先期进行可行性技术论证,控制栽植数量。

   道路两侧单位

   实施通透式绿化

  新《条例》规定,禁止以任何名义侵占公园绿地。公园绿地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其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已建成公园的绿地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应采取措施增加绿地,对新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已建成的公园的地下空间禁止商业性开发。

  新《条例》提出,城市绿化建设应坚持实行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扩大绿化空间。城市立交桥、道路隔离带等市政公用设施及高架道路下用地,适宜绿化的,应当实施绿化。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沿线单位,应当实施通透式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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