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建筑将实行强制性节能标准
24.07.2016 11:40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哈尔滨市“十三五”期间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日前制定完成。根据《方案》,哈尔滨市城镇新建建筑将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规模化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适度发展二星级绿色建筑,高水平建设三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等,进入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的一律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哈尔滨新区等规划新区、居住小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方案》,哈尔滨将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宜居改造惠民工程,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按照节能65%设计标准实施。以老旧小区为单元的综合改造为重点,积极开展区域化、宜居性、绿色化综合性改造。将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高校、医院等能耗较高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试点,开展公共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哈尔滨将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根据《方案》,哈尔滨将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的发展利用。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绿色生产。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加快发展保温、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材料,积极发展烧结空心制品、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墙体材料、节能门窗、低辐射镀膜玻璃等建材,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24.07.2016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