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闻单位驻黑龙江省分支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公告

13.07.2015  12:25

  按照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工作部署,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于2014年开始对中央新闻单位驻黑龙江分支机构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近日,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新广出发[2015]27号),就原有108家分支机构分别作出保留、撤销、合并、整改的决定。现将中央新闻单位驻黑龙江省分支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结果公告如下:

  一、保留中央新闻单位驻黑龙江省机构54家:人民日报社黑龙江分社,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光明日报黑龙江记者站,经济日报社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中央电视台黑龙江记者站,科技日报黑龙江记者站,工人日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青年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妇女报黑龙江记者站,农民日报黑龙江记者站,法制日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新闻社黑龙江分社,健康报黑龙江记者站,金融时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保险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产经新闻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电力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工业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化工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环境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建设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交通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经济时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绿色时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气象报黑龙江记者站,国家电网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文化报黑龙江记者站,人民铁道报黑龙江记者站,人民邮电报黑龙江记者站,人民政协报黑龙江记者站,消费日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城乡金融报黑龙江记者站,民主与法制社黑龙江记者站,检察日报黑龙江记者站,人民法院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石油报哈尔滨记者站,中国石油报大庆记者站,中华工商时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国门时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国土资源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教育报刊社黑龙江记者站,中国食品安全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信息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邮政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中医药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商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改革报黑龙江记者站,人民网黑龙江频道,新华网黑龙江频道,光明网黑龙江频道,中国广播网黑龙江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黑龙江记者站。

  二、撤销中央新闻单位驻黑龙江省机构38家:经济日报社黑龙江办事处,中国纪检监察报黑龙江记者站,人民邮电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环境报哈尔滨记者站,中国建设报哈尔滨记者站,中国企业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审计报哈尔滨记者站,人民法院报哈尔滨记者站,慈善公益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教师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有色金属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华建筑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煤炭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科学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绿色时报黑龙江森工记者站,中国新闻出版报黑龙江记者站,保健时报黑龙江记者站,企业党建参考报黑龙江记者站,检察日报哈尔滨记者站,中国出版传媒商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老年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旅游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贸易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审计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安全生产杂志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扶贫杂志社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经济周刊黑龙江记者站,中华儿女黑龙江记者站,祖国杂志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新闻网黑龙江频道,中国经济网黑龙江频道,法制网黑龙江频道,民主与法制网黑龙江频道,消费日报网黑龙江频道,人民论坛网黑龙江资讯频道,中国发展网黑龙江频道,中国消费网黑龙江频道,中国档案资讯网哈尔滨频道。

  三、合并中央新闻单位驻黑龙江省机构5家:证券时报黑龙江记者站并入人民日报社黑龙江分社,中国石油报哈尔滨石化记者站、中国石油报黑龙江销售记者站合并成立中国石油报哈尔滨记者站,中国石油报大庆石化记者站、中国石油报大庆炼化公司记者站并入中国石油报大庆记者站。

  四、整改中央新闻单位驻黑龙江省机构11家:团结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测绘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冶金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矿业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水利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税务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消费者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安全生产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经济导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日报网黑龙江频道,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等驻地方机构需要调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职或其所属报纸需要调整报纸刊期等。

  五、相关要求:本公告发布7天后,保留的报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等驻地方分支机构,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领取《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重新登记并领取《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证》;保留的新闻网站驻地方频道,到省网信办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后,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领取《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重新登记并领取《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证》;撤销的驻地方机构,请做好机构撤销后的人员分流、国有资产处置等善后工作;合并的驻地方机构,要在3个月内完成合并工作,实现机构、人员、采编业务全部并入接收机构,到期无法完成合并工作的,要一律撤销;整改的报社驻地方机构、新闻网站驻地方频道,要在3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的分别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网信办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可进行重新登记,到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撤销。对合并、整改的驻地方机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网信办将根据其在规定时间内的合并、整改落实情况,作出保留或撤销的决定,并将清理整顿工作结果另行发布公告。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