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效

22.06.2018  18:51
  6月22日上午,黑龙江省检察院新闻发布厅气氛热烈,来自黑龙江电视台等10余家省内重要媒体齐聚新闻发布厅,黑龙江日报、黑龙江法制报、东北网等记者争先发问,这是主题为“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的新闻发布会现场情景。此次新闻发布会是党中央部署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省检察院首次召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专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集中通报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省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刘超主持,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坤明从七个方面介绍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侦查监督处处长曲立新及公诉一处处长刘凌轩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张坤明介绍,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同志上任伊始,即连夜作出批示,在党组会上专门作出安排,且多次听取专题汇报、提出要求,并第一时间召开各市分院检察长紧急会议进行部署,在5月17日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了进一步部署,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中央通知要求和省委、高检院的工作部署,坚决、准确、依法、统筹严惩刑事犯罪,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促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上下配合捕诉联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工作方案。在春节与全国“两会”期间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抓住先机、赢得主动,打出声威、形成震慑。结合党和国家部署发出《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结合“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精准发力、持续深化,为龙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好检察力量。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建立起检察长、分管院领导、责任部门、联络员“四级领导体系”和“层级负责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不断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同时,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截止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8件356人,提起公诉14件52人,纠正漏捕53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依法严惩了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   与会记者还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确保在三年期限内切实完成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各职能部门都要发挥哪些职能作用及检察机关如何做到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张坤明、刘凌轩、曲立新等三名同志进行了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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