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发表我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吕妍文章
2018年10月24日,我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吕妍在《黑龙江日报》第10版理论专栏发表文章,文章题为《新时代需要雷锋精神》。现全文转载如下:
雷锋是时代的楷模,雷锋精神是永恒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更多时代楷模。我们既要学习雷锋的精神,也要学习雷锋的做法,把崇高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追求转化为具体行动,体现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
雷锋精神是新时代有力的精神支撑和价值指引
雷锋精神是一种崇高的精神,体现着一代又一代人的价值追求。雷锋以一桩桩小事诠释了奉献精神、理想信念、爱国情怀,他在帮助他人中、在义务奉献中享受自己的人生乐趣,他满腔热情对待工作、对待同志,虽然他没有什么英雄壮举,但他却是人民的英雄和群众的英雄。雷锋精神是一种超越物质、私利和欲望的理性精神的代表,它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楷模。这种精神体现着党的先进本色、民族的传统美德、时代的核心价值、高尚的人生追求,是人生价值和时代价值的充分体现。它能够抵御我们面临的种种不良因素,能够排除阻碍伟大事业进行的消极影响,对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有着重大现实意义。
雷锋精神是“善举”“勤勉”“为民”时代内涵的具体表现
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把远大的理想信念和平凡的工作紧紧结合在一起,是雷锋精神的伟大之处,可以说雷锋精神就是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务实精神的代名词。他以党的需要作为自己择业的方向,时刻以为党分忧作为自己的努力方向。基于党和国家的需要,他在六年间换了三次工作。面对国家的经济困难,他制作节约箱、收集边角料、减领部队衣物……这些“小善”是雷锋无私奉献精神的集中体现。“做人民的勤务员”是雷锋精神的根本特质。雷锋精神处处体现了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赤诚奉献。“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是雷锋的人生格言,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始终保持着革命的热情和干劲。坚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拧”在哪里,就要在哪里发光。他时刻要求自己做一个毫无利己之心的人,为了国家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雷锋精神要靠内化于心,实践于常
榜样力量是无穷的,学习雷锋就要树立崇高理想,坚定信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奋斗。要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我们学习雷锋,就是要认真做好身边力所能及的小事,就是要默默坚守道德标准,涵养道德情操,努力做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要“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要发扬雷锋的钉子精神,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点滴做起,勤奋工作。要把个人事业同党和人民的事业结合起来,与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联系在一起,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联系在一起。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