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哈市城镇医保延时录入工作流程调整

30.09.2016  18:45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10月1日起,哈尔滨市城镇医保延时录入工作流程调整,因入院时欠费等情况未能在24小时内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可在各定点医院办理补录业务。

  按照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参保住院患者24小时内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的相关规定,正确引导参保人员遵守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避免参保人员无法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象的发生。

  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延时补录业务的管理,认真调查核实补录原因,防止冒名顶替等违规骗保行为的出现,并做好补录调查备案登记工作,以备核实查验。

   调整经办地点

  将原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因入院时欠费、未能及时结算、医保卡丢失破损或新参保人员未能及时办理医保卡等特殊情况,无法于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录入医保系统的延时补录业务,调整至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负责审核办理。

   调整经办流程

  下列情况持相关要件,于3个工作日内到医院住院处办理入院补录手续:

  1、因欠费导致无法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持补费通知单和银行缴费收据直接办理入院补录手续;

  2、因未能及时结算导致无法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可持出院结算单直接办理入院补录手续。

  下列情况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调查核实确认后,可于7个工作日内,持医保办出具的调查核实补录通知单到医院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1、因医保卡丢失、破损后补卡而导致无法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携补换卡缴费通知单和新医保卡到医院医保办办理补录手续;

  2、因新参保(含新生儿)而未能及时制作医保卡导致无法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携临时卡到医院医保办办理补录手续;

  3、因欠费超过三个工作日没有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携补费通知单和银行缴费收据到医院医保办办理补录手续;

  4、因未能及时结算超过三个工作日没有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携出院结算单到医院医保办办理补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