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二级以上医院9日起实施探视陪护制度
09.10.2017 13:26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前不久,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改善就医环境,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将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严格实施探视、陪护制度。记者从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哈医大肿瘤医院和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了解到,这五家医院将于9日正式实施探视、陪护制度。另悉,黑龙江省医院已于9月29日起先期实施该制度。
通知规定,探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6:30-7:30;11:30-12:30;16:30-19: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8:00-19:00。探视者应出示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代表单位探视患者,需要了解病情时,凭介绍信经医务部门同意,由责任医生或责任护士负责接待介绍;接触性传染谢绝探视,学龄前儿童及患有呼吸道、肠道等接触性传染病者谢绝探视;每名患者每次限2人探视;传染病病房、监护病房、婴儿室、新生儿病房、隔离病房的住院患者谢绝探视;医院设立24小时巡回安全保卫人员,病房应严格控制陪护人员数量,一患一陪护,特殊情况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陪护人员数量;患者病情不允许接受探视时,医护人员有责任谢绝探视,在探视危重患者时,可持病危通知单,经主治医师和护士长批准后,随时安排探视。(作者:宋菲 张洁)
(责任编辑: 郑超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09.10.201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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