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强化备春耕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1.04.2015  12:23

  针对时下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大量农民进城采购农资,人流车流密集的现状,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突出重点,因情施策,将护农活动作为当下保障民生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全省各级交管部门根据农村交通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联合农业(农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各地注重发挥乡镇政府主导作用及村委会推动作用,把安全教育纳入春耕工作安排,把安全教育工作送到田间地头。齐齐哈尔、鹤岗、黑河等地交警支队主动协调交通、农村派出所、安监、乡镇交管站等部门深入农村地区客运车辆停靠站,开展司乘人员安全大宣传、大教育活动,提高司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通过组织“宣传大棚车”走乡、进村,开展巡回宣传,教育农民朋友不违法载人,不乘坐违法车辆,教育和提醒广大农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加大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

  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各地在村民出行相对集中的重点时段,在国、省道沿线村屯以及农村道路与国、省道平交路口等重点部位,采取设标志、插彩旗、安排专人值守等方式,提示和引导车辆安全行驶。各地严格落实“十个必查”、“十个一律”、“十个严查重处”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大对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涉牌涉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客货混载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拖拉机夜间行驶既无灯光又无反光标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交警中队联合农机部门和乡镇派出所,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将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向农村道路倾斜,同时适时联合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取缔交通违法行为,迅速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加强事故预防源头管理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协调交通运输、农业(农机)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农村地区拖拉机、校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车辆牌证情况和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驾驶人基本情况及近期动态,进一步完善车辆及驾驶人基础台帐。各地加大了对农村营运客车、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及拖拉机、校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禁止“带病车”上路行驶。对于未办理牌证的,鹤岗等交警支队采取了由乡镇中队负责登记,由市地车管部门利用周六、周日开展“流动业务”下乡服务的方式,将便民利民措施延伸到村口、家门,主动上门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车辆年检,免费为农用车辆粘贴反光标识,以及“送‘五小车辆’牌证下乡、送安全、送法规”三送服务。

  加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对通村通乡公路沿线平交路口、事故易发、多发点段逐一排查,重点排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按规定报请县级以上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整改,有效改善通村通乡公路通行条件。齐齐哈尔交警支队对全市排查出的230余事故多发路段,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禁止客货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1100余个,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鹤岗交警支队积极与各农村派出所联合组成工作组,深入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督促落实乡镇包村委会、村委会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驾驶人、车主包保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