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春雷行动”第三次督导巡视暨做好总结评议工作的通知

17.07.2014  22:02

  各市(地)质监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监局,省垦区质监局,省局各巡视督导组,省局总指挥部各办公室:
  自2014年“春雷行动”启动以来,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大力弘扬“春雷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落实“春雷行动”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为确保今年“春雷行动”夺取全面胜利,现对开展好第三次督导巡视暨做好总结和社会评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好第三次督导巡视工作
  今年“春雷行动”已经进入收尾阶段,省局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督导巡视工作。
  1、“春雷行动”第三次集中督导巡视从5月20日开始。省局各督导巡视组、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百名专家技术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和任务,深入到所包市县,细致地完成好督导巡视工作。
  2、督促搞好评议和总结。要按照“春雷行动”评议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基层局组织力量,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评议工作,保证评议工作的广泛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认真做好2014年“春雷行动”总结和八年“春雷行动”的全面总结。各督导巡视组也要做好自身总结,于5月末向“春雷行动”总指挥部做出汇报。
  3、检查“规范作风、亲民爱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开展现场办公、“三同”、认亲交友、扶危济困四项活动,采取的措施办法,收到的具体效果,自身存在的问题,对问题改进意见。
  4、帮助基层抓好典型培养。要指导基层局注意工作积累,善于捕捉亮点,深入挖掘,既要有典型人物,又要有典型事例,还要有典型做法,更要有典型效果。尤其要在“三同”活动、办实事、移动实验室服务等方面培养和树立典型。
  二、全面做好“春雷行动”总结
  各市地局要对2014年“春雷行动”和连续八年开展的“春雷行动”分别进行总结。
  1、内容要全面。要按照《2014年春雷行动方案》,对宣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打击假劣农资、服务“三农”、免费检测服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等五项任务,以及省局有关服务产业项目、保障两个安全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2、数据要翔实。要认真统计2014年“春雷行动”数据和八年“春雷行动”汇总数据,特别是要做好主题实践四项活动、案件办理、免费服务、农业标准化普及推广以及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数据统计。
  3、重点要突出。对2014年“春雷行动”,要围绕今年“春雷行动”方案工作任务,突出亮点工作、突出各方面的典型、突出具体做法进行总结。对八年“春雷行动”,要重点围绕八年“春雷行动”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问题的思考、明年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
  4、资料要完整。要对2014年“春雷行动”的影音、图片资料进行系统收集、整理,对重要资料要编制说明和做好备份,按规定要求上报的应及时上报。
  各市(地)、省垦区局、省管县局工作总结,务于5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分别报送省局总指挥部综合办、指导办。
  综合办联系人:孙雪峰 联系电话:(0451)87979077
  邮箱:[email protected]
  指导办联系人:李兆一 联系电话:(0451)879791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切实抓好“春雷行动”社会评议
  社会评议体现和反映“春雷行动”的效果,各市地局要认真做好“春雷行动”社会评议工作。
  1、保证评议问卷的社会覆盖面。各地要向农民代表、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涉农生产企业、当地支柱企业、农业标准化示范户、小微企业、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测评内容全面、对象广泛、意见客观。
  2、认真梳理汇总意见。要对征求意见的单位数、人次等分别统计汇总,并对各类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对共性问题和重点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按照评议确定的七个方面内容,认真做好评议工作的总结。
  各市(地)局、省垦区局、省管县局要于5月30日前将评议总结和评议结果汇总表,分别以电子和纸质(加盖公章)两种形式上报省局监察室。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451)8797917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