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南山区法院司法服务暖人心 为困难群众上门发放执行款

13.01.2017  19:33


    1月4日下午,农历腊八节前夕,南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行五人在执行局局长范伟平的带领下,将50万元现金执行款送到了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王某家中,用行动诠释了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

    申请执行人王某在某小煤矿受伤导致瘫痪,而被执行人由于煤炭市场不景气没有足够的现金给予赔偿。为了尽快把执行款执行到位,确保申请人能过上祥和的春节,该院执行局干警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通过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由于申请执行人王某瘫痪在床,行动极为不便,无法前来领取执行款,而50万元对于王某年幼的孩子和身单力薄的妻子来说,独自前来提取的确是有一定风险。局长范伟平考虑了诸多因素后,决定将执行款送到当事人家中。当王某接过执行法官送来的50万元执行款,感动得热泪盈眶。

    一直以来,南山法院执行局在涉及民生案件上狠下功夫,始终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优化便民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人穷尽执行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使“老赖”无处藏身,各类涉民生案件得以较好执行,进一步提升了执行威慑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