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局解除气象灾害(暴雨) Ⅲ级应急响应命令

04.08.2017  16:36
        2017年8月4日12时30分,  根据黑龙江省气象台8月4日11时预报,从8月1日开始影响我省的强降雨系统,暴雨范围明显减小,强度明显减弱。省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处、预报处、观测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科研所解除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绥化、伊春、鹤岗、大庆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调整或解除相应应急响应。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值班,做好后续天气预报和服务及本次过程的分析总结。  



                       

防汛“尖兵”守百姓方平安 —— 黑龙江省主汛期气象保障纪实
8月1日至4日,黑龙江省遭遇入汛后第二轮大范围强降水,全省14个站降水量在200毫米以上,91个站达100至200毫米,共计47站次降大暴雨,178站次降暴雨,影响范围占省域面积的71.气象局
黑龙江省解除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据省气象台预报,截至4日11时,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黑龙江:落实省领导要求做好强降水预报预警
    针对8月3日至4日强降雨过程,8月3日晚,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