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中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与上月持平

13.06.2016  20:35

  4月份,中部地区8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湖北、江西分别上涨2.6%和2.3%。与去年同期相比,6个省份涨幅提高,湖南、江西分别提高0.9和0.8个百分点;吉林涨幅持平;安徽涨幅回落0.1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4个省份涨幅提高,吉林、湖北分别提高0.3和0.2个百分点;4个省份涨幅回落,安徽、河南分别回落0.8和0.1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