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能源处完成1-5月份我市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统计监测工作

20.06.2014  15:41
      按照国家和省局能源统计制度的要求,日前,局能源处通过国家“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对我市规模以上能源生产企业本、同期及上期数据进行联审分析,及时就发现问题联系企业及区县(市)统计局进行纠正,经审核无误上报省局,完成1-5月我市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统计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