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族"刷卡上瘾恶意透支20万 无力偿还玩"失联"
审讯室里的杨某对自己因贪婪而犯下的罪行后悔不迭。
一位“月光族”刷卡上瘾,自2014年8月14日起,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20余万元。银行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催收无果。3月20日,铁人公安分局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杨某抓获。
刷卡消费上瘾成“月光族”
办一张信用卡,能购物,还有礼品赠送,这对于“月光族”杨某来说,简直是好事儿从天降。
2012年4月,某采油厂倒班工人杨某在一家超市门口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自从有了这张卡,杨某经常通过ATM机取现、POS机套现和日常消费等方式透支该信用卡。
就这样,刷卡消费让杨某真正变成了“月光族”,每个月3000多元的工资勉强能够还款。
2014年,杨某再次向东风新村一家大型银行申办了白金贷记卡。由于起初还款及时,杨某享受到了从起初的3万元飙升至30万元的信用额度。
面对大额的信用额度,杨某更加难以自持,这张白金卡让贪婪的他享受到了刷卡消费带来的快感,通过透支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也愈来愈强烈。2014年底,他发现信用卡已严重透支,靠工资已经无法偿还。于是,杨某开始向同事、朋友借钱还款,以此来拆东墙补西墙,继续透支。
后来,杨某经常借钱不还,身边的朋友再没有人愿意借钱给他。
无力偿还只好“人间蒸发”
可是,刷卡消费上瘾的杨某依然频繁地使用信用卡消费、取现,他以每月最低还款额对付银行催款。
使用信用卡取现和透支后,超过免息期欠款的利息很高,而杨某只是还最低还款额,致使信用卡账单上的数字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截至案发时,银行已查清的恶意透支账单累计高达20余万元。
杨某再也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还款,在银行开始催收欠款时,他一直找借口推脱或不接电话,再后来,他干脆关掉手机消失了。
多次催款无果,银行无奈,只好报警。接到报警后,铁人公安分局刑侦一队随即开展工作。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刑警很快掌握了杨某的行踪, 3月20日,队长崔恩忠带领两名刑警将躲藏在大同区农村亲戚家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经讯问,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恶意透支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杨某已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恶意透支构成诈骗罪
黑龙江德论律师事务所的仲玉华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195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认定为“恶意透支”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是使用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另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以下情形之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仲律师还说,使用信用卡其实是与银行建立一种借贷关系,市民在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时,要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理性消费。在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过程中,如果因家庭变故或个人资金等原因未能按时还款,持卡的市民应主动向银行沟通,商量延长还款日期或重新制定还款计划,避免逾期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