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前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66万人

27.10.2015  16:4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通报了2015年第三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 李忠表示,中国1-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66万人,今年前三季度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三季度末,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8.09亿人,提前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目标。

  以下是文字实录:

  李忠: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参加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将我们部里第三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向大家做一个通报。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前三季度,就业形势总体稳定。1-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6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9万人。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5%,保持在较低水平。就业创业工作扎实推进,各省都陆续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西部地区结合产业转移和新型城镇化的实际需要,制定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首位,出台了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部分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和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文件,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统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逐步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对地方的工作调度和部门协调,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推动各地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二是继续推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开展第三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三是大力推动创业带就业,重点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的细化落实。四是研究加强和改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就业信息化工作。五是深入开展推进国有企业招聘2016届毕业生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统筹做好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推进。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52亿人、6.58亿人、1.71亿人、2.11亿人、1.78亿人,分别比上年底增长939万人、6017万人、86万人、427万人、742万人; 1-9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合计总收入3318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5280亿元,总支出28190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8.3%、12.4%、17.8%,累计结余57366亿元。 二是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备案工作已完成,改革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大病保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推进大病保险工作方案并进行专项部署,全国84%以上地区启动实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扎实推动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工作,截至9月底,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相关政策措施,26个省份部署落实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符合地方基金结余规定的30个省份下调生育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稳步落实,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三是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国近8000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全部发放到位,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200多元。 全国1.46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有27个省级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全国标准之上增加了基础养老金,提高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超过100元。四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不断加强。继续推进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全国31个省份出台实施办法。三季度末,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8.09亿人,提前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目标。社会保障卡普及率达到59%,全国80%以上的社会保障卡已加载金融功能。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形成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等成果。推动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建成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推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一步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继续强化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深入推进付费方式改革。抓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落实。二是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继续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力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三是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加快发行社会保障卡及推广应用,配合顶层设计同步研究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经办规程,继续推进异地就医、大病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等工作。四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研究建立基金安全巡查、约谈和挂牌督办三项制度,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办法和执法程序,不断提升基金安全水平。

  三、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有序推进,深入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进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第四批取消62项职业资格。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推动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业工作,部署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等人才项目。博士后制度不断完善,实施中国博士后西部服务团计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出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制定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和支持技工院校发展的政策措施,完成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修订工作。参加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获得5金、6银、3铜和12个优胜奖的优异成绩,实现了金牌零的突破,创造了我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以来的最好成绩。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统筹做好人才综合工作。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完善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完成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推进万名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加大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力度,出台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意见,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后续工作,搞好人才评价机制及职称制度改革专题调研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办法。三是深入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意见。继续集中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推进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研究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支持技工院校深化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进展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配套政策法规建设进展顺利。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快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政策。研究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申诉办案规则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政策解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二是继续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启动事业单位职员制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指导意见。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开招聘。启动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研究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暂行)》,印发《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

  五、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指导督促企业按规定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指导。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截至9月底,全国有21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3.3%。劳动标准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了对地方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指导,规定2015年9月3日放假期间劳动者工作工资计发办法。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不断完善。推动健全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前三季度,全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案件60.7万件,涉及劳动者85.2万人,同比增幅为16.3%和18.1%。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推动建立省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截至9月底,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7.5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44.4万户,督促用人单位与284.3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324亿元,涉及劳动者344.8万名。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督促各地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继续推动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出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依法规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转型升级和兼并重组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调解仲裁结案率。推动完成仲裁院建设和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调解组织建设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研究制定用人单位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社会公布意见。指导地方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大力度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编辑:夏青